辽宁省水资源公报

辽宁省水利厅发布
辽宁日报 2020年03月22日

注:总供水量中不含河道内生态环境补水量

一、水资源量

2019年,全省降水量多于多年平均值,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和水资源总量均少于多年平均值。与上年相比水库蓄水量有所增加,地下水水位呈上升态势。

(一)降水量

2019年,全省平均降水量687.2毫米,折合降水总量999.98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1.3%,比上年多17.3%,时空分布差异较大。

年内分配 2019年,汛前1-5月降水量为111.2毫米,占全年16.2%,比同期多年平均值多0.2%;汛期6-9月降水量为511.9毫米,占全年74.5%,比同期多年平均值多0.7%;7-8月主要降水期降水量为378.1毫米,占全年55.0%,比同期多年平均值多7.7%;汛后10-12月降水量为64.1毫米,占全年9.3%,比同期多年平均值多9.1%。(降水量年内各月分配见图1)

地区分布 按流域分析,全省12个流域三级区中,有6个流域的降水量比多年平均值少,有5个流域的降水量比多年平均值多,有1个流域的降水量与多年平均值基本持平。比多年平均值少10%以上的流域为沿黄渤海东部诸河,降水量为669.2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少10%以下的流域为西拉木伦河及老哈河、太子河及大辽河干流、丰满以上,降水量分别为409.3毫米、711.8毫米、700.6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多10%以下的流域为浑河和沿渤海西部诸河,降水量分别为796.5毫米和555.8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多20%-30%的流域为柳河口以上和柳河口以下,降水量分别为752.4毫米和725.7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多30%以上的流域为东辽河,降水量为903.6毫米;与多年平均值基本持平的流域为滦河山区,降水量为571.3毫米。

按行政区分析,全省14个市级行政区中,有5个行政区的降水量少于多年平均值,有7个行政区的降水量多于多年平均值,有2个行政区的降水量与多年平均值基本持平。比多年平均值少20%以上的为丹东市,降水量为799.5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少10%-20%的为大连市,降水量为629.7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少10%以下的为本溪市、鞍山市和营口市,降水量分别为774.6毫米、707.6毫米和632.8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多10%以下的为抚顺市和葫芦岛市,降水量分别为799.5毫米和621.1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多20%以上的为沈阳市、锦州市、阜新市、铁岭市和盘锦市,降水量分别为759.0毫米、679.1毫米、603.9毫米、811.1毫米和741.9毫米;与多年平均值基本持平的为辽阳市和朝阳市,降水量分别为719.0毫米和482.4毫米。

(行政分区降水量分布见图2)

(二)地表水资源

地表水资源量 是指河流、湖泊等地表水体逐年更新的动态水量,即天然河川径流量。2019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211.54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145.4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少30.1%。

按流域分析,全省12个流域三级区中,有8个流域的地表水资源量比多年平均值少,有3个流域的地表水资源量比多年平均值多,有1个流域的地表水资源量与多年平均值持平。比多年平均值少40%以上的流域为沿黄渤海东部诸河、沿渤海西部诸河和滦河山区,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44.77亿立方米、21.76亿立方米和1.21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20%-30%的流域为太子河及大辽河干流和丰满以上,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24.95亿立方米和0.93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10%-20%的流域为浑河,地表水资源量为20.87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10%以下的流域为柳河口以下,地表水资源量为8.50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10%-20%的流域为柳河口以上,地表水资源量为33.34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20%以上的流域为东辽河,地表水资源量为1.17亿立方米;与多年平均值持平的流域为西拉木伦河及老哈河,地表水资源量为0.95亿立方米。

按行政区分析,全省14个市级行政区中,有11个行政区的地表水资源量少于多年平均值,有3个行政区的地表水资源量多于多年平均值。比多年平均值少40%以上的为丹东市和葫芦岛市,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44.71亿立方米和10.49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30%-40%的为大连市、鞍山市、本溪市、营口市和朝阳市,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19.66亿立方米、16.22亿立方米、22.16亿立方米、6.36亿立方米和9.02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20%-30%的为锦州市和辽阳市,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6.18亿立方米和6.43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10%-20%的为抚顺市和阜新市,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24.61亿立方米和4.17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10%以下的为盘锦市,地表水资源量为2.63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20%-30%的为铁岭市,地表水资源量为24.44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30%以上的为沈阳市,地表水资源量为14.46亿立方米。

出入境入海水量 流入我省境内的河流主要有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的西辽河、东辽河、柳河、浑江、大凌河支流。2019年全省入境水量34.76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19.83亿立方米。我省出境河流包括流出到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的青龙河、老哈河、东辽河和辉发河。我省入海河流有辽河、浑河、太子河及沿海诸河等。2019年出省境及入海水量为107.81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87.04亿立方米。其中,流入其他省份水量为3.38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0.96亿立方米;入海水量为104.43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86.08亿立方米。

大型水库蓄水量 2019年,全省28座大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59.67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多3.60亿立方米。其中省属九大水库年末蓄水总量39.67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多2.55亿立方米。

(三)地下水资源

地下水资源量 是指地下饱和含水层逐年更新的动态水量,即降水和地表水入渗对地下水的补给量。2019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106.80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14.3%。其中,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42.96亿立方米,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67.66亿立方米,山丘区与平原区重复计算量3.82亿立方米。

地下水动态 2019年,全省平原区地下水位总体呈上升趋势,相对上年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存储量增加11.30亿立方米。地下水位上升区(上升超过0.5米)面积为18377平方公里,占全省平原区面积的67.1%,存储量增加10.30亿立方米,主要分布于中部平原区的沈阳市区东南部、康平县中北部、新民市及辽中县,鞍山市区西北部、海城市及台安县的东北部,锦州市的凌海市、北镇市及黑山县的东部,阜新市的彰武县南部,辽阳市区、灯塔县及辽阳县的大部分地区,铁岭市的调兵山市、昌图县及开原市的部分地区。相对稳定区(升降在0.5米以内)面积为9002平方公里,占全省平原区面积的32.9%,存储量增加1.0亿立方米,主要分布于三个区域,一是辽宁中部平原,面积为7505平方公里,地下水位平均上升0.2米,存储量增加0.94亿立方米,主要分布于沈阳市区南部、康平县西部,鞍山市的海城市及台安县的西南部,锦州市的北镇市及黑山县部分地区,营口市的大石桥市西北部,辽阳市的灯塔市及辽阳县小部分地区,阜新市的彰武县北部,铁岭市的昌图县北部、开原市部分地区,盘锦市的盘山县东北部;二是沿渤海西岸诸河平原,面积为821平方公里,地下水位平均上升0.2米,存储量增加0.08亿立方米;三是沿黄渤海东岸诸河平原,面积为676平方公里,地下水位平均下降0.05米,存储量减少0.02亿立方米。

海侵区 2019年全省海侵区面积为828.95平方公里,其中,大连市580.4平方公里,营口市85.1平方公里,锦州市116.2平方公里,葫芦岛市47.25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了15.59平方公里。

(四)水资源总量

水资源总量是指当地降水形成的地表和地下产水总量,即地表径流量与降水入渗补给量之和。2019年全省水资源总量255.98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25.1%。

按流域分析,12个流域三级区中,有8个流域三级区的水资源总量少于多年平均值,有3个流域三级区的水资源总量多于多年平均值,有1个流域三级区的水资源总量与多年平均值基本持平。比多年平均值少40%以上的流域为沿黄渤海东部诸河和滦河山区,水资源总量分别为46.33亿立方米和1.21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30%-40%的流域为沿渤海西部诸河,水资源总量为24.95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20%-30%的流域为太子河及大辽河干流和丰满以上,水资源总量分别为29.21亿立方米和0.95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10%以下的流域为浑河,水资源总量为27.92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10%-20%的流域为柳河口以上和柳河口以下,水资源总量分别为48.95亿立方米和20.76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20%以上的流域为东辽河,水资源总量为1.17亿立方米。与多年平均值基本持平的流域为西拉木伦河及老哈河,水资源总量为1.02亿立方米。

按行政区分析,全省14个市级行政区中,有11个市级行政区的水资源总量少于多年平均值,有3个市级行政区的水资源总量多于多年平均值。比多年平均值少40%以上的为丹东市,水资源总量为46.03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30%-40%的为大连市、本溪市、营口市、朝阳市和葫芦岛市,水资源总量分别为19.96亿立方米、22.23亿立方米、6.95亿立方米、9.21亿立方米和12.12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20%-30%的为鞍山市和辽阳市,水资源总量分别为20.38亿立方米和8.72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10%-20%的为抚顺市和阜新市,水资源总量分别为24.84亿立方米和7.47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10%以下的为锦州市,水资源总量为13.13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10%-20%的为盘锦市,水资源总量为3.73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20%-30%的为沈阳市和铁岭市,水资源总量分别为30.49亿立方米和30.72亿立方米。

(行政分区水资源总量见表1)

二、水资源利用

供水量 指各种水源为取用水户提供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水量之和。2019年全省总供水量136.63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72.67亿立方米,占53.2%;地下水源供水量52.70亿立方米,占38.6%;其他水源供水量4.95亿立方米,占3.6%。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供水量27.98亿立方米,引水工程供水量20.04亿立方米,提水工程供水量24.65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中,浅层地下水供水量52.40亿立方米,深层地下水供水量0.30亿立方米;其他水源供水量中,污水处理回用量4.88亿立方米,海水淡化水量0.07亿立方米。

用水量 指各类取用水户取用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水量之和。2019年全省总用水量136.63亿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用水量17.40亿立方米,占12.7%;生产用水量106.95亿立方米,占78.3%;河道外生态环境补水量5.97亿立方米,占4.4%;河道内生态环境补水量6.31亿立方米,占4.6%。居民生活用水量中,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13.05亿立方米,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4.35亿立方米。生产用水量中,第一产业用水量80.70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71.48亿立方米,林牧渔畜用水量9.22亿立方米;第二产业用水量20.04亿立方米,其中工业用水量18.32亿立方米,建筑业用水量1.72亿立方米;第三产业用水量6.21亿立方米。

(行政分区供用水量见表2)

耗水量 指在输水、用水过程中,通过蒸腾蒸发、土壤吸收、产品吸附、居民和牲畜饮用等多种途径消耗掉,而不能回归至地表水体和地下饱和含水层的水量。2019年全省耗水量(不含河道内生态环境耗水)86.30亿立方米,综合耗水率66%。其中农田灌溉耗水量53.79亿立方米,耗水率75%;林牧渔畜耗水量8.71亿立方米,耗水率94%;工业耗水量7.42亿立方米,耗水率40%;城镇公共耗水量3.67亿立方米,耗水率46%;城镇居民生活耗水量3.27亿立方米,耗水率25%;农村居民生活耗水量4.15亿立方米,耗水率96%;生态与环境耗水量5.29亿立方米,耗水率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