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葛红霞报道 3月21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春季开学疫情防控措施40条》,对教职员工、学生、家长、校园防控提出明确要求。
防控措施要求教职员工做到“十必须”,包括严格履行防控责任;熟悉疫情防控流程;做好课堂防控教育;做好教学工作,统筹在线教学与开学后教学工作的有效衔接;规范教学行为,严格遵守师德师范,做到不违规补课;如实报告出行动态;及时报告健康状况;做好日常防护;遵守就餐管理规定;做到非必要不外出等。
防控措施要求学生“六做到”,包括疫情期间减少外出、不走亲访友,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在校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在校期间积极配合疫情排查,主动报告信息,校内住宿学生不得擅自离校;分时错峰用餐、洗浴,进入食堂前做好体温检测,排队、就座保持安全距离,固定座位;实习期间如实报告行程和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不得擅自离开校外实习实训地点;坚持体育锻炼;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等。
防控措施要求家长“四做好”,包括做好对孩子健康状况动态监测,如遇情况,及时上报,及时处置;教育孩子不参加社会办学机构举办的聚集性活动;点对点接送孩子,即接(送)即走;做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接送孩子的安全防护等。
对于校园防控,防控措施提出“二十到位”,包括责任落实、监测排查、封闭管理、日常管理、校外住宿管理、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隔离措施、复学组织、教学管理、重点场所管理、就业招聘组织、校园活动管理、后勤人员管理、校园服务、防控物资储备调配、设施设备配备、应急处置措施、督导检查等20个方面。具体包括要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做好开学演练,健全学校、年级(院系)、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制度,责任到人。(下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