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出台11条新政战“疫”战贫

辽宁日报 2020年03月19日

本报讯 记者崔振波报道 “有党和政府的支持,咱农民面对疫情心不慌。”3月17日,新宾满族自治县苇子峪镇杉松村脱贫户翟德凤、曹凤军、石景琪一早就在香菇大棚里忙活起来,说起政府对自己的帮扶,大家连连称赞。

去年种香菇发了财,可今年的收成恐怕要泡汤。正当他们发愁时,镇政府的扶贫人员及时送来菌种和口罩,保证了香菇的正常生产。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抚顺市出台“抗疫情、促增收、保脱贫、防返贫”11条政策,将包村乡镇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村“两委”等扶贫力量下沉到一线,战疫情、战扶贫,两块“骨头”一并啃。

为全面系统地摸排疫情对贫困户的影响,全市各县区对贫困户外出务工意愿、就业服务和产业发展需求情况开展摸排,将摸排情况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并逐户分析需求,采取“一对一”“人盯人”的方法强化帮扶手段。对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按照省外、省内市外、市内县区外3个层次,分别给予400元/人、300元/人、200元/人的一次性交通补助。

对受疫情影响、生活陷入困境的贫困群众,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抚顺市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贫困户,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发放米、面、油、蔬菜、生活用品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设立贫困人口重大疾病生活救助资金,对患有国家卫健委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且享受政策的贫困人口,经“三重保障”和商业补充保险补偿后,按个人负担合规费用的90%给予生活救助。

在促进产业发展方面,抚顺市将各级扶贫资金优先用于帮助贫困户恢复生产、增加收入。已安排的年度扶贫资金项目,按序时进度加快实施。安排的恢复生产资金项目,优先列入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和扶贫资金使用计划并加快实施。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利用扶贫资金积极稳妥地推进跨区域农业“飞地经济”产业扶贫模式。

同时,全市将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对建档立卡系统内年人均纯收入5000元以下或年人均纯收入不稳定、“三保障”不牢固的已脱贫贫困户进行监测,针对可能出现的产业收入、基本医疗保障、义务教育保障、住房安全保障不稳定的返贫人员给予针对性的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