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到市场开展检查。
本报记者 赵 铭
核心提示
2019年,省市场监管局带领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强化监管执法,为消费者提供广泛的消费维权服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去年,全省累计立案查办食品、质量违法等案件6484件,罚没款5410万元。查处侵权假冒案件757件,罚没款813.2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49.3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61件。开展集中销毁活动41次,销毁假冒伪劣食品10.74万件、83.82吨,为消费者营造了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加大监管力度 回应热点关切
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2019年,省市场监管局以“食品安全建设年”为抓手,部署开展网络餐饮、校园食品、小食品、蔬菜、肉类、面食、农村食品等10项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全省累计检查各类单位47.9万家,下线“问题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5565家,取缔关停问题单位2153家。全年严厉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4016件,端掉窝点72个,涉案总金额5.56亿元,全省食品安全形势积极向好,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有影响的食品安全风险事件。
创新监管措施,保障消费领域产品质量安全。机构改革后,省市场监管局实现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管的有机融合。建立生产和流通互校验机制等措施,提升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水平。全年流通领域共抽查童装、化肥、建筑防水卷材等65种产品2390批次,抽查合格率为88.5%。
规范网络交易秩序,开展2019“网剑行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督促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581条,责令整改网站916个次,较上年同比增长50%。组织开展落实电商平台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全省共检查平台198个,行政指导120次,行政约谈29次,责令平台停止服务的网店307个,切实维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
整治合同格式条款,开展对房地产、汽车销售、旅游三大行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系统共收集各类格式合同2592份,涉嫌问题条款669条,约谈企业344户次,下发行政建议书208份,整改通知书137份,指导纠正问题条款494条。
强化消费领域广告监管,组织开展疾病治疗功能违法食品广告、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儿童青少年近视产品违法广告、公交违法广告等专项整治行动,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件,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
会同13个部门联合开展“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全省共检查保健品生产经营单位10063家,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4292个,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1733处,检查旅游景区、农村集镇、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439个,共计立案481件。
健全维权机制 提振消费信心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整合市场监管五条投诉举报热线,实现12315一号对外。积极与省政府8890热线平台对接,初步实现12315和8890两条热线一个平台集中处置。全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接收处理投诉举报和咨询18万余件,其中省本级1600余件。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动构建部门协作、行业自律、舆论监督、全民参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共治格局。引导省内57家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我承诺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培育 “蔬菜质量安全放心市场”“食品安全示范街(店)”“文明餐桌示范店”“标准化生产加工企业”等 120家。
提升消费者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组织开展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科普宣传进社区和乡村、进网络平台、进校园、进商超达到1万多个次,活动直接参与人数超过33万人。印制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宣传手册6万余册、宣传海报8万张,免费发放给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消费者。
积极发挥消协组织作用,在省内52家大型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建立消费纠纷和解绿色通道。针对电信运营商捆绑通话和流量收费,致使消费者没有选择权的问题,约谈并促使三大电信运营商及时整改。联合沈铁运输法院开展了消费纠纷“讼调对接”工作。
力保价稳质优 助力抗击疫情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市场监管局积极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加强防疫商品价格监管,对全省14个市和省沈抚新区的医药经销企业进行明察暗访。全省出动检查人员2.4万余人次,对全省15528个经营主体、417家网店进行了监督检查,发放宣传单6200余份。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00余件,向社会公布典型价格违法案件60件。
强化食品安全和防护物资监管。要求全省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不得举办群体性宴席等。约谈第三方交易平台,要求立即开展野生动物及制品售卖自查自纠工作。与相关平台打造防控疫情放心餐饮“无接触配送”服务方式。对“米袋子”“菜篮子”等重点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全省下达抽检计划850批次。部署开展口罩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 发现4家企业4批次产品不合格,帮扶两家企业整改并恢复正常生产。
加大违法广告查处力度,全省共对涉及疫情防治内容违法广告立案10起,曝光6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及时发布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谨防虚假广告侵害的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辨识和防护能力。
加大疫情期间执法力度。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1月22日至3月1日,全省共受理处置疫情防控相关投诉举报13211件。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执法行动。截至3月8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4.5万人次,检查经营者53.04万户(人)。累计立案查办涉及制售假冒伪劣口罩、价格违法等案件445件,依法扣押口罩19.95万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