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严佩鑫报道 2月28日,辽阳市弓长岭区人民法院运用“云法庭”依法公开审理了涉疫情妨害公务一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杨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开庭现场,弓长岭区人民法院运用“云法庭”公开进行审理。审判长、公诉人分别在弓长岭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开庭,被告人杨某在看守所接受远程审判。这是弓长岭区人民法院首起云审判案件,也是区域内第一起涉疫刑事案件。
据了解,2月18日20时左右,弓长岭区政府工作人员许某等人在玺合家园防控疫情堵卡站执行检查时,被告人杨某拒不配合,并对许某进行殴打,致使许某头皮挫伤、面部软组织挫伤。当晚,被告人杨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杨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检疫、检查等措施,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某犯妨害公务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杨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归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杨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