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芳
核心提示
依法防控疫情,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凝聚民心汇聚力量共同战胜疫情的迫切需要。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性。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依法防控疫情作出宏观部署。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在战“疫”中努力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为早日战胜疫情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科学立法 夯实战“疫”法治之基
古今中外历史表明,大疫大灾往往导致社会失序,社会失序又使抗疫抗灾雪上加霜。法治是在大疫大灾中保证社会有序运转的压舱石。依法应对疫情是最基本、最简明、最妥当的科学应对。从立法上看,我国具备比较完备的应对突发事件特别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法规体系。这一体系以宪法为统领,涵盖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这些法律法规为疫情防控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在现有法律法规体系基础上,针对此次疫情防控中出现的新动态,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完善立法,为疫情防控提供立法依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及时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有力的立法保障。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动回应当前政府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急迫的法治需求,创造性地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目前,全国已有十几个省份的人大常委会和一些市级人大常委会作出有关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决定,这些决定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为目的,突出管用有效,体现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及时、有力的法治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要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处罚程序,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指出:“要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当前,必须尽快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公共卫生领域法治保障,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领域立法科学化水平。
严格执法 维护战“疫”平稳秩序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当前,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使人民群众获得更多的安全感,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社会秩序平稳运行。全国上下根据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采取相应措施,构筑起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比如,国务院发布延长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家卫健委依法将新冠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每日通报全国疫情;各省区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并根据疫情变化适时动态调整响应级别……这些依法防控措施,对控制疫情、恢复经济发展、稳定人心起到了显著作用。
在全国上下齐心协力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国家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严厉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哄抬防疫用品、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疫情防控失职失责行为,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力度,依法严惩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秩序安定平稳。同时,各地还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信息;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受赠财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依法保证信息公开透明。严格执法让全社会感受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是不可触碰的红线。
必须强调的是,尽管疫情当前,“严”字当头,但采取疫情防控措施必须注意主体适格、措施适度,遵循比例原则,严禁过度执法、粗暴执法,防止用“药”过量,注重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说理执法,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证抗疫沿着法治轨道行进,警惕违背法治精神的执法行为透支法治权威。
公正司法 筑牢战“疫”正义防线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等规定着眼于解决问题、实践需要,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推动了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提升了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
司法机关通过“远程提讯”“云上法庭”等方式依法办理危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案件,及时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法律纠纷,推动矛盾问题化解在早在小,及时化解疫情防控中出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严防各类矛盾交织叠加、形成连锁反应,为疫情防控和推动有序复工复产、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增强了人民群众战胜疫情的信心。
司法机关通过对外发布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公布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情况、“现在开庭”全媒体直播聚焦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案件等途径,及时向全社会公布疫情防控期间司法机关案件办理情况,用典型案件引导社会公众遵纪守法,通过鲜活案例让社会公众感受司法公正,用司法的温度在战“疫”的日子里温暖人民群众的心。
全民守法 凝聚战“疫”磅礴伟力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依法防疫是一场人民战争,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主动配合至关重要。要打赢这场人民战争,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每个公民都应坚持疫情防控从我做起,提高防疫抗疫的主动自觉意识,做负责任的守法公民。在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管制交通道路、限制人员流动、开展防疫检查等措施都是防控疫情的有效手段,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自觉履行、主动配合。在疫情防控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绝大多数社会公众都能自觉守法,自觉居家隔离,共克时艰,为阻断疫情传播贡献个人力量。
各地紧紧抓住全民关注疫情、参与疫情防控的有利时机,加大普法力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与疫情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增强法治意识,使法治真正成为公众的信仰,为疫情防控注入强劲的法治动力。
“关键少数”是疫情防控中的“领头羊”。在抗疫一线,领导干部勇于担当,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带头依法履行职责,带头宣传执行防疫法律法规、落实防控措施。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依法防控中提高依法治理能力,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典范。
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拓展,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恢复,社会治理将逐步由应急状态恢复到常态。越是在这个时候,越要绷紧依法防控这根弦,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也是一次应急法治大考。在大考中,人民群众深刻感受到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共同书写战“疫”法治答卷,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应急大考磨砺中彰显法治权威、传播法治理念,坚定了亿万中华儿女众志成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法治正守护着万众一心的中国人,筑起抗击疫情的坚实屏障。
(作者系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法学教研部副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