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9日)
廖建宇
我代表辽宁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陈求发同志发表了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持之以恒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持同频共振,确保党中央部署要求落实落地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省纪委常委会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跟进、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职责落实具体措施。深入贯彻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坚决做好向中央纪委和省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部署要求、履行政治责任等情况,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全国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赵乐际同志到辽宁调研指示要求,牢牢把握巩固和发展、精准和有序、重点和基础、执纪和执法、严管和厚爱“五个关系”,夯实“稳”的基础,强化“进”的措施,着力在“三不”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全面落实、“三转”持续深化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细化实化,研究确定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派驻机构建设、提升案件质量等8个专项工作,在深化拓展改革、提高治理能力中推进高质量发展。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一体贯彻,深入开展集中研讨、专题党课和宣传解读,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增强了践行初心使命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牵头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和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分三批向社会公布治理成果,取得良好反响;严格落实10个专项整治,针对性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和纪律作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水平得到新提高。深入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建立完善规章制度42项,主题教育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二)积极探索实践,做深做实监督职责取得新进展
扎实开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试点,探索建立精准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成果综合运用等有效机制。加强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一系列支持东北振兴发展的重大举措及省委“1+8”文件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查找偏差、整改落实,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贯彻中央及省委深化机构改革部署要求,坚决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省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59件,处分341人。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切实提高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全省共问责党组织25个、党员领导干部812名。
注重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2553人次,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人数占比达到93.3%。动态分析研判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省纪委监委机关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348人次。做实民主生活会监督,探索完善列席指导、整改通报等制度,提升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近距离监督效果。积极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强化监督,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迈出新步伐。
坚持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全省各级党组织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约谈35229人次;协助省委制定《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实施细则》。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暂行办法》,监督检查部门、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巡视巡察机构之间信息互通、一体联动,全面推动被巡视巡察党组织问题整改见底见效。协助省委制定《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聚焦跟踪了解、关心帮助、综合评价3个环节,建立处理处分决定跟踪落实、工作纪实、帮助联系人、谈心谈话、跟踪回访5项制度,着力解决“一惩了之”“一处了之”问题。
(三)保持惩腐高压,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形成新局面
坚持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深入分析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巩固“动态清零”成果。健全工作台账,强化调度分析和跟踪督办。对久立未结、久拖不办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顿,组织力量,集中攻坚,有效提升全省办案质效。坚持精准发现、精准执纪、精准打击,重点查处买官卖官、利益输送、权力寻租、贪污贿赂等腐败问题,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坚决从严查处。2019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0648件,处分22393人,其中,厅局级115人。省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高宏彬、杨延东、赵明远、郭平、牛辅恒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严格依据事实和性质,充分考虑态度,既强化震慑作用,又发挥挽救功能,保护、改造大多数,推动反腐败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全省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274人,省纪委监委断崖处理了邢宝君、姜广齐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持续加大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力度,全省共追回外逃人员50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严格实行“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437件,处分1010人,移送检察机关127人。扎实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全省共立案391件,处分246人,移送检察机关34人,追缴各类人防费用17.4亿元。深入推进违建“大棚房”、违建别墅清查整治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典型违纪违法问题,形成强力震慑。
深入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专项工作,组织案件质量评析、典型案例交流、市县优秀案件评选;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和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办案水平;加强对留置和“走读式”谈话抽查检查,确保办案安全;完善案件查办配套制度规定,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责任与评价、内部协作配合和外部衔接协调等工作机制,全省查办案件质量、能力实现“双提升”。
拓展以案促教模式,坚持省反腐倡廉展览馆、警示教育片、剖析报告、忏悔书四项载体联动,全省75141名党员干部到省反腐倡廉展览馆接受教育。加大以案促建力度,通过剖析问题、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案发地区单位党委(党组)梳理廉政风险点,检视问题、堵塞漏洞。部分市、县开展“一案五监督”,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具体化。营造廉洁实干氛围,举办《新风颂》廉政文化晚会和勤廉家庭故事会,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廉政书屋体系,向社会传递廉洁从政正能量。
(四)持续做强基层,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着力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能力建设,以强化系统谋划为切入,全省统一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12345”专项行动,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带头深入乡镇,实地调研督导,推动各地区结合实际探索有效监督方式,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升。以大排查大起底为抓手,在全省集中开展涉农资金、涉农项目和民生资金、民生项目问题大排查大起底,跟踪推动职能部门解决群众身边的“堵点”“痛点”“难点”,严肃处理问题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实现了解决群众问题和锻炼基层队伍的“双赢”,共排查发现各类问题39.5万件,已推动职能部门解决30.7万件;对纪检监察职责范围内的3.3万件问题,已立案2857件,处分1913人,组织处理2704人。以建立“协作区”为支撑,各县(市、区)建立了纪检监察“协作区”,通过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审查调查异地交叉办理、专项检查横向协同联动、案件质量联合审查把关,有效解决了部分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落实“乡案县审”为保障,制定“乡案县审”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有力促进了基层办案规范高效。
围绕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各种虚假脱贫问题,持续加大治理力度;紧盯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开展、扶贫发展资金管理使用,督促开展专项检查,查处问题1015件,处分999人。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省纪委监委按季度集中交办督办有关问题线索303件,督促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扶贫办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问题、“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一卡通”惠民政策落实问题专项治理。
(五)坚决纠治“四风”,作风建设成果不断巩固拓展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纪委部署要求,结合辽宁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推动全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大力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易发多发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行为,持续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88起,处分2477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700起。
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突出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深入自查,从自身抓起,带头整改。加强监督检查,拓展线索来源,建立健全与扶贫、统计、生态环境等部门有关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主动关注舆情热点,深挖重大事件背后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年来,全省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042起,处分2834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73起。
(六)落实改革部署,监督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质效进一步提高
一体推进“三项改革”,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落实落细纪委监委“两为主一报告”、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的工作机制。发挥合署办公优势,深化内部流程再造,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业务规则为基准,健全完善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证据规范、办案安全等制度机制,着力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落实中央58号文件精神,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制定实施“1+3+N”文件,分类推进省直派驻机构、省管企业、省管金融企业、省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国企、高校纪检监察组织体系建设,赋予相应监察权,完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职责作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12169件,立案4076件,处分2844人,派驻监督效能不断显现。
坚持政治巡视巡察定位,聚焦“四个落实”监督重点,穿插运用常规、专项和机动巡视方式,深入查找履行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中的政治偏差,共开展三轮对54个省直单位和县(市、区)的巡视,发现问题1783个,巡视覆盖率达到74.4%。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对前五轮巡视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开展三轮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发现履行整改责任不到位、整改措施不精准等问题197个,整改完成率明显提高。强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召开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出台“1+2+2”系列文件,形成巡视巡察立体监督格局。结合常规巡视对20个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以巡视带动巡察,联动推进,市县党委巡察覆盖率达到67.2%。以中巡办指导督导试点为契机,健全完善28项制度机制,着力提升巡视工作规范化水平。
(七)从严从实要求,纪检监察自身建设扎实推进
省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坚持集体领导,贯彻民主集中制,切实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措施、做到立行立改。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强化巡视巡察组、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坚决落实中央纪委全员培训要求,重点抓好中央纪委培训教程学习,持续深化“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岗位练兵,分级分类开展针对性培训,开展全系统业务知识测试,推进学习实践能力提升。全省举办1178期专题培训班,累计培训9.4万人次,实现全员覆盖。坚持政治标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选优配强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推行市一级纪委副书记交流任职,强力抓好全系统人员力量补充配备,人员配备率达到95%以上,制定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意见,进一步激发纪检监察干部活力和战斗力。
强化从严监督,健全完善内控机制,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制定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办法、打听干预案件等方面报备及责任追究办法,切实将纪检监察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省监委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选聘35名特约监察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潘福忠、刘兴波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全省立案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62件,处分53人,移送检察机关6人。
一年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净化修复辽宁政治生态任务依然艰巨繁重。要充分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党中央、中央纪委及省委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差距。尤其是有的纪检监察机关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识还不强,一体推进“三不”“三项改革”“三转”还不平衡;监督还有短板,不愿监督、不善监督、不会监督的情况仍然存在,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有差距,信息化建设滞后,保障审查调查能力还不高;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仍需持续加强,执纪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法规定学习不深不透、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极个别的甚至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进一步打牢2020年工作的思想基础
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全面部署。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第一,把握精神实质,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对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历史性成就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四个坚定不移”“四个坚持”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深刻认识我们党实现自我革命的成功道路、有效制度,深刻理解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进一步坚定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决心,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必须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部署,牢牢把握“六项重点工作”要求,聚焦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大局中来思考、谋划、推进,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第二,聚焦总体要求,明确重点任务。赵乐际同志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报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任务,指明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践路径。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全会工作报告贯通起来,一体学习贯彻。必须准确理解、牢牢把握政治监督要求,坚决履行“两个维护”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靠前监督、主动监督,坚决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必须准确理解、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内涵,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统筹做好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客观公正处理问题、精准高效履职尽责、督促规范治权用权,使各项工作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必须准确理解、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正风反腐的预期;在此基础上强化“进”的措施,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打通内在联系,增强总体效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第三,联系辽宁实际,推动落实落地。党中央的部署要求已经明确,当前摆在我们面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就是坚决抓好贯彻落实。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紧盯目标任务,立足工作实际,细化实化举措,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要坚持对标对表与及时跟进相统一,以党中央、中央纪委决策部署为基准,逐一对照、明确要求,紧跟中央纪委改革创新步伐,及时调整重心、完善工作格局,确保步调一致、同频共振;要坚持统筹结合与重点突破相统一,切实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结合正在做的事,抓好结合融合、有机衔接,同时强化问题导向和靶向要求,聚焦重点领域集中发力,以重点工作突破带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要坚持学习借鉴与探索实践相统一,主动学习、善于借鉴,做好创造性转化,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等不靠、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力争上游,为我省纪检监察工作增添新动力、赋予新活力。
三、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的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一)突出政治建设,在强化政治监督中践行“两个维护”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坚持以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要在学懂上持续用力,拓展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新论述新要求,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和把握。要在弄通上持续用力,坚持全面学、系统学、深入学,提高用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在做实上持续用力,紧密联系辽宁实际,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党中央、中央纪委决策部署及省委安排要求落实落细。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委贯彻落实“1+8”文件,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履职尽责,抓好落实。要细化监督措施、实化监督抓手,跟进发现问题,精准追责问责,坚决纠正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中存在的温差、落差、偏差等问题,确保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突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监督,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压力进一步传导,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始终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作为监督重点,督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坚决肃清薄熙来、王珉流毒和拉票贿选案恶劣影响,积极探索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路径方法,立足纪检监察职能职责,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履行监督专责,在完善监督体系中提升监督保障质量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充分用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信访举报和廉政回复、建立廉政档案等方法载体,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把政策策略,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行使职权,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探索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规范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进一步明确各类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形成同向发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决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强化“四个监督”融合贯通、统筹推进,坚持机关抓总、横向协同、整体摆布,健全完善统筹衔接机制,一体化组织实施、科学化运行调度。强化上下监督协同并进,既要对标对表,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各项部署要求强化监督,又要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使监督具体化、可操作。强化派驻监督同向发力,着力加强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同纪委监委机关、驻在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巡视巡察机构、驻在部门单位机关纪委和地方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切实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构建科学严密高效的监督网。
扎实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牢牢把握政治巡视巡察内涵,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紧扣被巡视党组织职责使命,深化政治巡视巡察。持续深化巡视巡察整改,加强对被巡视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工作的指导督导,做实做细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开展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推动巡视整改清仓见底。积极构建巡视巡察立体监督网,注重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统筹推进市县巡察和对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巡察,稳步推进省直单位巡察;开展对市级巡察指导督导试点工作,促进巡察工作全流程规范。
(三)整治突出问题,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中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继续推进涉农资金、涉农项目和民生资金、民生项目问题大排查大起底,紧盯发现的问题,推动解决到位。组织力量全力查清办结,全程跟踪督促,暂时解决不了的,做出计划,分期分批解决。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着力加强对扶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贫困县脱贫摘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深挖黑恶背后“保护网”,推动建立完善规范监督管理制度机制,铲除滋生黑恶腐败土壤条件。
压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发挥全面监督作用,进一步织密监督网络、形成监督合力,深入发现群众身边问题,推动突出问题解决。认真总结涉农资金、涉农项目大起底的做法,根据各市、县不同特点,持续选择1至2项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取得解决群众身边问题新成效。提级巡察乡镇(街道)、村(社区),聚焦问题、精准施策,让巡察成为发现群众身边问题的重要渠道。
坚持以审查调查为重点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提高主动抓线索、查案件的能力,巩固消除区县“零移送”、镇街“零立案”成果,严格落实“乡案县审”制度,配齐配强县级审理力量,健全完善相关工作程序,防止“乡案县审”走过场,把好基层案件质量关。推广运用民生资金民生项目监督执纪平台,将党员干部基本信息与民生资金、民生项目相关信息进行智能比对,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基层党员干部形成强烈震慑。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保持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稳定,着力提升能力素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协作区”作用,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真正实起来、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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