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保障执行 促进完善发展 为辽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辽宁日报 2020年03月02日

(上接第五版)

(四)一体推进“三不”,在深化标本兼治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对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的腐败问题,优先处置、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加大对国有企业反腐力度,严肃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认真解决好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质效不够高、工作程序不规范、基础保障不到位、能力素质不过硬等问题,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善用各种审查调查措施,严格防范审查调查安全风险,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进一步提高审查调查案件质量。认真做好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强力推动重点个案攻坚。建好用好检举举报平台、数据信息查询平台,严格监管、固化流程、提升效率。

进一步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健全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制约和监督机制,督促推动相关部门填补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监督缺位。强化以案促改,制定运用典型案例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办法,推动剖析案件、警示教育、督促整改制度化、规范化。重点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被审查调查对象,在忏悔反思的同时,要写出所在领域的政治生态情况。注重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常态化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采取多种形式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落实省委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做好思想转化、跟踪帮助和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处置诬告错告误告问题办法,严肃查处诬告行为,为受到诬告陷害、错告误告的同志澄清正名,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五)保持恒心韧劲,在推动化风成俗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严肃查处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方面突出问题,针对不同领域、层级问题,分类研判分析,认真查找成因,推动综合施治。从特点规律入手纠治享乐、奢靡歪风,紧盯重要节点、多发领域,严肃查处违规吃喝、违规用车、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易发多发突出问题,时刻防范隐形变异,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从遏制增量着力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畅通举报渠道,加强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对典型问题深入分析,对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一案双查”、通报曝光。

推动实现长效常治。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开展“回头看”,认真检视存在问题,针对性制定有关规定及正负面清单,建立完善实用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作用,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大力弘扬清正廉洁、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新风正气,形成亲清分开、公私分明良好氛围。

(六)持续深化改革,在坚决完成改革任务中持续释放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效能

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严格各项报批报备,着力解决一些纪检监察机关在线索处置、立案查处、处分处理等环节不报告、迟报告和不按规定报备等问题。牢牢把握派驻机构改革目标思路,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完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纪委监委内设机构与派驻机构职能对接、有效互补,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分类施策推进改革,巩固扩大省直、国企、高校派驻改革成果,围绕机构人员、职责授权、制度机制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实化。在符合中央精神前提下,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推进市县两级派驻机构改革,鼓励基层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加强规范和指导,确保改革要求与基层实际有机结合、落实落地,推动派驻监督作用有效发挥。

深入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以及省纪委监委即将出台的实施细则,健全领导体制、工作机制、适用依据、案件审理等方面内部一体运行机制。制定关于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衔接意见,加强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执法部门在线索移交、调查措施使用、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调衔接,进一步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

(七)规范精准高效,在履职尽责中推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要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结合实际创新开展载体活动,促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各级纪委常委会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加强政治建设,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在对党忠诚、勇于担当、谦虚谨慎、“三严三实”上作表率。要加大干部培养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力度,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打造政治过硬、作风优良、能打胜仗的纪检监察队伍。

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很强,业务建设至关重要。要严格落实规范、精准、高效要求,在制度机制、业务流程和工作行为规范上持续用力,深化全员培训和“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岗位练兵,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全链条和各节点,分层分类制定标准、细化内容、规范流程。在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作出处置上持续用力,强化综合分析研判,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事求是作出处理。在提升工作效率效能上持续用力,加强系统内外协调联动,强化人员力量整合配合,规范运用信息技术,持续推进基础保障建设,磨合形成有序推进、无缝衔接、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

纪检监察机关是监督专责机关,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健全内控机制,强化程序制约,从制度和管理上管控风险、堵塞漏洞。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资料,紧盯突出问题和普遍性问题,针对性强化严管措施,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更多地关心纪检监察干部,主动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给予关注,帮助解决遇到的问题。发挥特约监察员职能作用,强化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坚持对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问题“零容忍”,坚决防治“灯下黑”。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在中央纪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开拓进取,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