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担当作为者吃下“定心丸”

——葫芦岛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
辽宁日报 2020年02月27日

东戴河新区工作人员接受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资料图

绥中港10万吨级泊位吊运货物现场。王伟鉴 摄

本报记者 翟新群 李万东

核心提示

在刚刚过去的2019年,绥中县交出了一份不错的成绩单: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7.5亿元,增长12.24%;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亿元,增长10%;剔除减税降费因素影响实现14.5亿元,增长18%。这是在全年偿还各类债务本息8.76亿元基础上实现的,殊为不易。

之所以关注绥中,是因为2019年绥中经济发展在葫芦岛地区公认最难。在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中,绥中县党政主要领导双双被免,部分干部被问责,干部工作积极性降低。

然而,盘点去年发展成果,绥中经济增长风采依然,干部队伍活力四射。“是葫芦岛市纪委监委的及时容错纠错,保护和调动了绥中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绥中新任县委主要领导说。

容错免责 卸下干部思想包袱

“运用容错纠错机制,组织上对我只进行了批评教育。这是我人生中最难忘、最深刻的一次组织关怀,让我既愧疚又感动。”时任绥中县东戴河新区万家镇党委书记的王玉常,曾在2008年至2010年当地动迁补偿安置工作中出现纰漏。

在办案过程中葫芦岛市纪委监委发现,由于王玉常等人是第一次接触动迁安置工作,存在业务不熟、工作程序不清等问题,导致部分动迁户利用假证骗取国家动迁补偿款。

依纪,应对负有责任的干部给予党纪处分。但考虑到当时动迁安置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在发现问题后,王玉常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主动挽回损失,不存在主观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情形,最终葫芦岛市纪委常委会(监委会)慎重研究讨论,依据“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和《葫芦岛市鼓励担当作为激励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审慎作出处理决定:对王玉常等6名同志批评教育,免予党纪处分。

“感谢组织对我过去工作实事求是的判断认定,宽容我所犯的错误,给予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在组织的温暖关怀下,我将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在大事难事面前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不辜负组织对我的信任。”王玉常说。

一石激起千层浪。王玉常等干部被容错,迅速打消了绥中干部心头的重重顾虑,大家重振精神,在各类大事难事面前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推动绥中各项工作再现你追我赶新局面。项目建设后来居上,去年全县实施亿元以上投资项目41个,25个乡镇新引进规划总投资25.96亿元的“飞地项目”28个,初步建成东戴河新区韩国中小企业园,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增长36%,绥中港货物吞吐量实现翻番,新登记企业户数增长17.6%,市场活力有序迸发。

病树前头万木春。葫芦岛市对70多名犯错误干部给予容错免责处理,容错纠错机制已经实现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日益深入人心。广大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的党员干部在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呵护后,纷纷放下思想包袱,谋求工作更上一层楼。

严管厚爱 为干事者撑腰鼓劲

“经济不发展是最大的风险。经济没有发展,我们的监督就是不到位。监督是纪委监委的第一职责,但监督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发现多少线索、立了多少案件、处理多少干部,而是通过监督执纪问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要通过监督实现治理体系的优化、治理效能的提高。纪检监察机关要担负起新时代促发展的使命,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有效监督推动高质量发展。”葫芦岛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认为,实现政治生态有改善、治理能力有提高、地区经济有发展,是监督的根本目标。

实现高质量发展,纪委监委与党委、政府有着一致的目标和方向。目前,干部队伍缺乏活力、不担当不作为、遇事推诿扯皮、工作“空转”等现象依然存在。葫芦岛市纪委监委认为,干部担当不担当、有没有活力,需要优质的执纪执法去引领。执纪监督应达到的政治效果,就是让广大党员干部放下包袱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是做人的工作,要善于揣摩人心,把握人心,在保持刚性查办案件高压震慑的同时,也要对那些没有个人私利、工作中偶有失误的干部实施有温度的监督,让被监督者心服口服,在思想深处真正认可监督,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欢迎监督,切实实现监督对事业发展的保障促进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葫芦岛市纪委监委积极谋求在制度层面解决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纪条规,结合工作实际,经过细致考量推敲,他们向葫芦岛市委建议,起草出台了《葫芦岛市鼓励担当作为激励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给担当实干的干部吃下“定心丸”,并于去年7月开始施行。

《办法》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解除其后顾之忧。《办法》明确,“被认定为免责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不受影响;干部个人提拔任用、职级职称晋升、评优评先不受影响;干部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后备干部资格不受影响……”

《办法》还建立澄清保护机制,对在换届选举、提名任命等对党员干部重大影响期内反映的问题线索,原则上快查快结,及时作出客观公正结论;对反映问题失实或受到诬告的,要做好澄清、正名和解释工作,及时消除负面影响。对存在问题认识不深刻、整改不到位的进行分类处置,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对极少数心存侥幸、隐瞒问题、拒不改错、对抗组织的从重处理。在去年末领导干部职级并轨工作期间,针对市管领导干部有信访举报件的廉政征询问题,葫芦岛市纪委监委采取集中研判、快速处置的办法,对举报线索逐一进行核查甄别,使37名被不实举报的干部没有因此而影响正常的职级晋级。

为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不把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办法》依法依规,坚守底线,提出并规定了7个方面符合容错的条件和可以容错的10种具体情形。严格界定容错纠错对象、容错纠错界限,《办法》同时严格甄别、客观评价干部行为性质,并规范程序,明晰流程,确保容错纠错运行的严密。

精确把握政策界限,把宽严相济、严管厚爱作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政治机关职责与爱护干部政治生命的工作原则,开展既有震慑又有温度的监督,激发和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推动了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2019年,葫芦岛市项目建设继续高开高走,固定资产投资在连续两年两位数增长的基础上,再次实现10%的增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4.3亿元,在全省位次前移到第8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