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执行1%总费率持续至明年8月底

辽宁日报 2020年02月21日

本报讯 记者徐铁英报道 日前,我省下发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力度,全省失业保险继续执行总费率为1%的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至2021年8月31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申请稳岗返还时,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控制目标,对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其他企业的裁员率标准,各地可放宽至低于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62%。

提高稳岗返还标准,基金备付能力超过3年的统筹地区,可酌情适当提高普通性稳岗返还发放标准,但最高不得高于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80%,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市政府确定。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下或线上职业培训的,企业可凭培训课件或培训记录申领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