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

(第6号)
辽宁日报 2020年02月20日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沈抚新区管委会,

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省(中)直各

单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履职尽责,全力防控,我省疫情形势出现积极变化,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全面落实党中央“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落实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科学有序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结合辽宁实际,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全省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统筹疫情防控与恢复经济社会秩序。下达命令如下:

一、科学研判精准施策,以县域为单位实施差异化防控

全省根据疫情精准施策,制定差异化的县域防控和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的措施。科学研判风险,依法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的级别。以县(市、区)为单位,依据人口、发病情况综合研判,科学划分疫情风险等级,明确分级分类的防控策略,确保交通运输畅通,推动有序复工复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划小管控单元,辖区内的城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应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基于对新冠肺炎疾病认识的深化、疫情波及范围和严重程度,以及对社会生产生活的影响等,以县(市、区)为单位,全省划分为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地区,对不同地区采取针对性策略和措施。(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