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葛红霞报道 日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的经费保障,严格落实国家有关通知要求,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通知强调,要及时了解本地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体和生活等情况,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及时对其予以资助。在本人或家人感染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后,各校要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使用学校按事业收入或学费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的学生资助基金,采取减免学费或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保障其正常学习生活。
通知要求,要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助学金等资助资金,对已毕业且处于还款期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本付息的,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如因患新冠肺炎失去还款能力的,要协调经办银行启动救助机制,为其办理代偿应还本息相关手续,减轻其还款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