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5日在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辽宁日报 2020年02月17日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学群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按照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所确定的任务,坚持大干实干、争先进位、狠抓落实、展现作为,经过顽强拼搏、持续攻坚,实现了省委提出的“重点工作达到全国法院平均水平”的目标要求,整体工作有了新的跃升。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初心使命彰显担当作为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统领法院工作,制定《辽宁法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工作机制的规定》,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政治引领推动法院工作提水平、上台阶。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统筹抓好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在中央、省委确定10个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结合法院实际增加2个专项整治,梳理76个突出问题,细化105项具体整治措施,做到整改落实和专项整治无死角、全覆盖。

以担当作为服务辽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制定《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服务保障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出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十条措施,召开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发布十大营商典型案例指引,纠正涉产权错案16件。积极服务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僵尸企业”处置,沈阳机床、北方重工破产重整案圆满审结,辉山乳业、丹东港、兴隆集团等破产案件积极推进。破产审判工作经验在第九次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作介绍。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加大科技成果保护力度,依法保障培育壮大新动能,促进激发创新驱动内动力。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会同省检察院制定《关于建立环境公益诉讼联动机制的意见》,服务保障绿色发展。精准对接脱贫攻坚司法需求,依法审理涉及贫困地区、困难群众相关案件。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具体指导意见,积极开展“百日会战”行动,对黑恶势力下重拳、出重手,依法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省法院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始终保持惩腐高压态势,依法审结努尔·白克力、白向群、邢云等职务犯罪案件。如期完成涉军停偿案件审判任务。省法院被评为全国涉军停偿先进单位。

(二)坚持执法办案主责主业,以审判管理的全面加强促进案件质量效率的持续提升

牢牢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省法院全年受理案件1183844件,审执结1106691件,同比分别上升6.82%、9.96%。其中,受理刑事案件72860件,审结70149件,同比分别上升6.63%、7.18%;受理民商事案件676868件,审结624299件,同比分别上升6.17%、7.25%;受理行政案件32058件,审结29310件,同比分别下降11.22%、9.87%。省法院共受理案件20355件,审执结18024件,同比分别上升2.61%、6.25%。

紧紧扭住案件质效提升这一执法办案生命线,召开全省法院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工作会议,出台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1+7”系列文件,实现从盯人盯案、层层审批向全员、全面、全程、实时监督管理的转变。深入开展积案清理专项活动,全省法院一年半以上积案数量同比下降68.95%,三年以上积案数量同比下降24.14%。全年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08.97件,同比增加16.74件。结案率排名由全国法院的第15位跃居全国法院第12位。审判管理经验在全国法院会议上作介绍。

把推进阳光司法作为提升案件质效的有力抓手,以公开促公正提公信。在全省法院开展庭审直播“百日竞赛”“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和“百场优秀庭审”评选活动,全省法院上网裁判文书944935篇,在全国法院排名第11位;庭审直播152180场,在全国法院排名第11位;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100%,并列全国法院第1位;有效公开率93.83%,在全国法院排名第6位。

(三)坚持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的统一,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牵引推动综合配套改革走深走实

坚持司法责任制改革方向不动摇,在充分尊重独任法官、合议庭的法定审判组织地位,发挥法官在办案中的主导性、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强化办案监督,出台《关于“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规定,准确厘清干预过问案件和正当监督的界限,建立健全信息化全流程审判监督机制,完善案件监督全程留痕制度,将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既严防司法任性和办案的随意性,又做到监督有据、监督有效、监督有痕、监督有度,努力实现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的统一。审判监督工作经验在全国法院会议上作介绍。

牢牢把握司法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顺利完成全省110个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安置任务;深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制定员额法官遴选、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职务序列改革实施方案,遴选员额法官259人;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扎实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基层法院90%以上的刑事案件按照量刑规范进行裁判。

加快信息化与司法改革的深度融合,初步建成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智慧政务、智慧运维、智慧云网“七大”基础性应用平台,信息化基础设施整体水平跨入全国法院先进行列,电子卷宗覆盖率从全国第28位上升至第2位,可用率从全国第28位上升至第5位,跨域立案全国法院排名第4位。

(四)坚持攻坚夺隘不懈怠,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努力打造辽宁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品牌

在2018年强力攻坚的基础上,坚持调子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合力不弱,持续打造辽宁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品牌,坚决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年共执结案件283706件,执行标的579.13亿元。在执行“四项核心指标”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为98.92%,列全国第6位;无财产可供执行终本案件合格率为100%,并列全国第1位;信访案件办结率100%,并列全国第1位;整体结案率95.03%,列全国第7位。执行工作“辽宁模式”在全国法院推广。

在攻坚执行难的过程中,我们坚持两个月一次的视频调度,先进法院介绍经验,落后法院大会检讨,形成了强大的推进压力、动力和工作活力。深入开展“决胜60天”攻坚战、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攻坚和“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专项行动。活动期间共拘传14197人,拘留6173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6697人,限制消费261897人,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和高压态势。

着力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建设,在最高法院出台的10项长效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具有辽宁特点的法院院长执行局长接谈接待执行当事人、执行案件快速办理、内部监督制约、严格规范管理等6项机制,力求从制度、规范、持续、有序层面解决执行难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和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实际感受,提升认可度、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坚持司法为民惠民不动摇,以诉讼服务平台体系建设的深化优化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和司法服务的温馨

按照“全国一流、第一方阵”的定位,加快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把最好的场所用来服务人民群众。在各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面积从4万多平方米扩展到11万多平方米,实现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等服务平台的无缝对接,以“全方位、零距离、无障碍”的方式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同等、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基本做到“事务一站清”“最多跑一次”。诉讼服务整体建设处在全国法院领先水平,71项考核指标排名位列全国法院第2位。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快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为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纠纷解决方案,推动解纷方式由单一审判机关向社会联动的转变。积极推动“分调裁审”机制建设,加快推进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全年受理家事案件69659件,一审调撤率达62.77%。

全力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法审结涉民生案件179982件。依法惩治“醉驾”、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以及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套路贷等涉众型犯罪,判处罪犯6700人。深入开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减存控增工作,国庆期间辽宁法院进京访总量排名退出全国法院前十名,创历年来的最好成绩。制定《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办法》等五项制度,着力推动“办事不用找关系、办案不用找关系、反映问题不用找关系”。

(六)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以过硬队伍建设的实际成效促进法院新风正气的形成

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精心开展“大学习、大培训”,举办首次三级法院院长培训班,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25期,培训7814人(次)。突出廉洁司法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月”系列活动,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查,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大查处司法腐败、违法违纪干警力度,促进法院清正、司法清廉。

在全省法院开展“强化管理年”活动,重点解决思想政治不过硬、审判作风不严谨、制度机制不健全、会风会纪不端正等十个方面的问题。在活动中,坚持两个月一调度,集中三次暗访实察,进行公开通报,严格追责问责,全省法院纪律作风状况持续好转,有力促进了新风正气的形成。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监督,是确保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坚决落实决议,认真报告工作,积极配合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自觉接受省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通报工作情况;制定《日常联络工作意见》,高质量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36件,组织开展“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法院大干之年行”活动1200余次,5241人(次)参加活动;依法接受监察、检察机关的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对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工作进行监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群众及新闻媒体的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2019年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省政府、省政协的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的积极帮助;最高人民法院给予了具体的监督指导;省监察委员会、省检察院给予有力的监督帮助;各位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感受司法,提出了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给予了最大的理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和法院广大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问题和不足,现代司法理念树得不牢,“三个效果”结合得不够好,就案办案、机械司法仍有存在;案多人少矛盾没有从根本上有效解决,全省法院法官年人均受理案件达223.54件,执法办案的平稳性面临挑战;审判管理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偏多,案件评查实际效果不够;一些干警的司法素质能力亟需提高,极少数干警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重影响了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基层法院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突出,基层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夯实,等等。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一定会紧盯这些问题不放,着力加以解决。

2020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解放思想、凝聚力量、实干精进、务求落实,按照省委提出的“全省法院整体工作达到全国法院平均水平、力争进入全国法院第一方阵”的目标继续奋发。

在全年工作中,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在强化理论武装上进一步求实求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分阶段、分专题、分层次的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严格落实政治轮训制度,抓好规范化、常态化学习。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结合法院实际细化具体办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在服务保障大局上进一步求实求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前瞻性、主动性和有效性。依法审理涉及金融、脱贫攻坚、环境资源等案件,服务三大攻坚战;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涉外和商事海事案件审判,积极办理司法协助互助案件;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继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和“纠正涉产权错案”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和平安辽宁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的力度,在依法严惩、深化打击、深挖幕后、综合整治、完善机制上持续发力,不断提高专项斗争工作水平。准确理解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坚决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

(三)在深化司法改革上进一步求实求精。充分认识改革是推动法院发展进步的不竭动力,着力推动改革从立柱架梁向精细加工转变、从建章立制向落实落地转变、从单兵突进向协同联动转变、从机制探索向机制定型转变,不断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推动构建权责统一、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体系,加强审判流程标准化建设,形成制度机制的规范性约束。推进政法专项编制和法官员额动态调整,探索完善员额法官遴选工作和日常递补机制,着力破解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三项规程”。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推动规则重构和流程重塑,加快云平台和信息化系统建设步伐,健全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机制,推动智慧法院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进一步端正司法执法思想,创新审判管理监督的方式方法,在全省法院开展“质量、效率、公信力提升年”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

(四)在落实司法为民宗旨上进一步求实求精。持续提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依法审理教育、就业、养老、医疗、消费、婚姻家庭等案件,着力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强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继续巩固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在全国法院的领先水平。加强涉军案件审判,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切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按照“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新要求,推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强化源头治理,坚决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把解决执行难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五)在打造过硬队伍上进一步求实求精。大力推进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涵养公正司法、敢于担当的正气,不断强化斗争精神;狠抓司法能力建设,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全面提升素质能力;持续加强司法良知和廉洁司法教育,坚持不懈纠治“四风”,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将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形成上下衔接、系统完备、科学严密、执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和动力传导机制,促进辽宁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巩固“强化管理年”活动成果,推动管理的常态化、日常化、长效化。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监察检察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健全自觉接受监督制度和法院队伍从严管理监督体系。坚持强基固本、做实“一线”,推动法官培训、经费保障、物资装备、信息化建设等政策资源向基层流动,使基层留得住人、拴得住心,让基层干警安身、安心、安业。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省法院将更加坚定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努力推动全省法院整体工作达到全国法院平均水平,力争进入全国法院第一方阵,为服务保障辽宁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