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常见病慢性病 将开展互联网复诊

辽宁日报 2020年02月13日

本报讯 记者徐铁英报道 近日,省医保局下发通知,建议各医疗机构,针对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开展互联网复诊。

互联网复诊是指医疗机构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后,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医师,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复诊暂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项目名称为互联网复诊诊察费,编码为S110200001,城市三甲医院试行价格最高限价为9.6元/次,其他医疗机构最高限价为8元/次。非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复诊诊察费价格由医疗机构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