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出台38条措施 服务开复工企业

辽宁日报 2020年02月13日

本报讯 记者侯永锋报道 省司法厅日前出台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采取十二方面38条具体措施,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支持企业开工复工。

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全力保障法律服务质量,组织社会律师进驻公共法律实体平台和热线平台,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全力保障法律服务供给,提供一对一24小时全天候律师在线法律服务,简化服务环节,优化派单流程,做到“接听即答”“接单即办”。

实现审批事项办理不间断。推进“网上办”“不见面”审批工作方式;实行首问负责制,推出“事先预约、集中帮办代办”等特色服务;增派力量专人负责网上或电话咨询、网上预约和申请;推出期限延长登记业务,延续登记可以延期到疫情稳定后办理。

此外,还包括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高效率的法律服务,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