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唐佳丽报道 日前,省财政厅在预算法规定时限内完成了预算批复下达等各项工作,为保障特殊时期省级部门高效运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资金保障。
按照预算法规定,财政部门应在同级人代会批准预算后20日内向各部门批复预算。1月16日,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2020年省本级预算后,我省财政克服批复期跨春节长假、可用工作日短,节后逢重大疫情等不利因素,提前谋划、科学摆布,采取多项有效措施,按期完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