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对战“疫”人员实行工伤即时认定

辽宁日报 2020年02月07日

本报讯 记者丁冬报道 对参与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而被感染的机关、企事业、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沈阳市将实行工伤即时认定,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即可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日前,记者从沈阳市人社局获悉,沈阳市制发了《关于对参与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过程中被感染的工作人员有关保障工作的通知》,范围包括在沈阳市辖区内参与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过程中(含因工作需要被派往外埠参与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被确诊感染的机关、企事业、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战“疫”人员被确认感染后,沈阳市将实行工伤即时认定,人社部门受理后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作人员近亲属和该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在此基础上,临时性扩大工伤医疗支付范围,确诊工作人员的治疗,使用符合国家卫健委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按甲类临时性纳入沈阳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临时性取消针对确诊患者的支付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