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快建设三大区域集中救治中心

辽宁日报 2020年02月03日

(上接第一版)

我省规定,转诊工作由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度,各地不得擅自行动。原则上各市已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除危重型病例及不具备转运条件的重型病例外,均应转诊至集中救治中心接受集中救治。

为确保患者全程转运安全,同时有效避免相关人员感染,我省规定,转运过程中严格遵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要求,由集中救治中心隶属的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急救中心安排专门的医务人员、司机和转运专用负压救护车辆负责转运,承担转运任务的急救中心全程做好消毒、感染防控、车上生命支持设备配备等各项工作。患者转出市负责转运工作交通保障,协调公安、交管等部门积极配合,确保转运安全、顺畅。转出、接收两市卫生健康委认真履行患者交接手续,移交患者详细病历资料,确保患者后续治疗连续、平稳、有效。

据了解,已正式启用的集中救治沈阳中心,主要收治沈阳市内及辽宁省中部地区鞍山、抚顺、本溪、辽阳、铁岭、盘锦等6个城市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截至2月1日21时30分,铁岭市1例、鞍山市1例、盘锦市2例转诊患者已安全、顺利收入集中救治沈阳中心负压病房接续治疗。该中心正在建设的50间观察隔离病房和可供200余人使用的医务人员休养区将于2月3日24时交付使用,正在改造建设的56间负压病房预计于2月10日后投入使用,随后还将启动3号楼改造工程,进一步改造增加负压病房数量。

集中救治大连中心和集中救治锦州中心也在加快建设中。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根据患者病情不同,可安置66张至99张床位,用于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目前正在开展C楼改造工作,计划改造新增165张床位,2月底前投入使用。锦州市传染病医院目前可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隔离病房有12间,可收治普通确诊病人24人,另有ICU房间5间,计划改建20间病房。新建的集中救治楼占地面积1.8万平方米,增加100张床位,目前已进入设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