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侯永锋报道 记者1月31日从省法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疫情防控期间,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大厅将临时关闭,暂不在两“窗口”受理立案申请和申诉信访申请。两“窗口”恢复开放办公时间暂不确定,将视疫情态势而定。
省法院发布通知建议,疫情防控期间,拟到省法院申请立案人员,可通过辽宁法院诉讼服务网、辽宁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渠道进行网上立案;有申诉信访需求的群众可通过“院长信箱”等进行“网访”,亦可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邮寄信件等方式进行诉讼或反映问题。
通知明确,由此引起的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审理期限计算等相关法律问题和审限管理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精神执行。
根据通知,全省法院可视当地疫情形势,在党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决定是否采取暂停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场所接待群众的措施。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向当事人开展疫情防控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