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当事人有立案需求 可优先选择线上平台办理

辽宁日报 2020年01月31日

本报讯 记者刘乐报道 受疫情影响,当前,部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存在困难。日前,省法院发布抗击疫情期间诉讼服务温馨提示,以切实保障抗击疫情期间法院内外人员健康安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纠纷需要立案、提交证据材料或需要联系法官的,可优先选择辽宁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平台和方式办理。立案咨询、申诉信访事项,可通过12368诉讼服务电话、移动微法院等渠道办理。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及时申请立案、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此外,省法院提示,在抗击疫情期间,全省各级法院不得组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不得在夜间外出执行办案,不得在未采取严格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接触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