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徐铁英报道 1月23日,省医保局下发了《关于做好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省临时性扩大医保支付范围,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全力保障相关药品供应。
通知提出,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我省临时性扩大医保支付范围。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简称为确诊患者),使用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简称《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按甲类临时性纳入我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临时性取消针对确诊患者的支付限制。实施综合保障,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