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1月23日电 (记者马剑) 杨钢林,男,1965年2月12日出生,1988年参加公安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特警大队民警、越城区分局刑侦大队重案中队中队长、袍江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1997年至牺牲,破获案件千余起,其中重特大恶性案件40余起,曾先后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03年3月22日,杨钢林在追捕持刀抢劫犯罪嫌疑人时,不幸被歹徒刺中后壮烈牺牲。同年,杨钢林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被批准为“革命烈士”。
黝黑敦实的杨钢林曾是杭州大学体育系的长跑健将,1988年毕业分配到绍兴市体委后就被绍兴市公安局相中。凭着一股不服输的劲儿,杨钢林不断摸索各类案件的规律和特点,练就了一身过硬的侦查破案本领。
2001年7月至8月,绍兴市连续发生11起抢劫、强奸、盗窃案件。正在发烧的杨钢林白天收集材料,晚上巡逻设卡,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抓到犯罪嫌疑人后,他又连夜审讯。腹泻不止,脸色发黄,领导劝他去看病,杨钢林只说一句“我挺得住”,又带队赶赴江西追逃。
数据无言,见证平安。杨钢林任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刑侦大队重案中队中队长期间,将十余起凶杀大案全部侦破,破案提升率和凶杀案破案率均列全市第一;到袍江分局后,他又带队将分局成立以来发生的六类重大恶性案件全部侦破。他时时处处以人民的利益为重,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给老百姓,受到普遍赞誉。
这么一个让罪犯闻风丧胆的“煞神”,却是同事、妻儿眼中的“暖男”。“每次钢林出差都会给队员家属带一点小礼物,还经常担当他们家庭矛盾的和事佬。他常说,干刑警最重要的就是要得到家人的理解。”杨钢林妻子赵梅清的手机中至今保存着丈夫发来的最后一条信息:女儿两天后就生日了,我一定赶回家,等我!
杨钢林没能及时赶回,但他的精神却永远陪伴着那些爱他的人。女儿杨壹如今也穿上了警服,从事公安宣传工作。“公安工作充满了艰辛和压力,能记录民警事迹,成为见证者和宣传者,是我怀念爸爸的一种方式。”
“你的爱足以支撑着我走完自己的路。”杨壹在给父亲的一封信中写道,“狗尾巴草似的我虽然不能那么的多姿多彩,但一定会坚强昂首挺胸地走下去。”这个懂事的姑娘时刻不忘“我要替爸爸好好照顾妈妈”的承诺——赵梅清每年生日都会收到精心准备的礼物,一如杨钢林在世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