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名农民工节前领到拖欠工资

辽宁日报 2020年01月23日

本报讯 记者张继驰报道 1月17日农历小年,50多名农民工一大早从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和盖州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手中领到了他们的辛苦钱共计236万余元。

春节前夕,营口两级法院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采取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等措施,将农民工讨薪案件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切实为农民工提供司法保障。

在此过程中,大石桥市人民法院、盖州市人民法院分别向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案件被执行人营口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大石桥某硼化有限公司拖欠两地农民工工资,涉及50余人、236万余元,情况复杂、办理难度大,请求在案件执行中优先解决被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营口市法院组成办案团队,要求必须在春节前执结到位,保障农民工权益。经过营口市法院多方沟通协调,终于在春节前让农民工拿到了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