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共有城乡特困人员 13.2万人 其中集中供养2.6万人 10.6万人分散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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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标后
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
每人每年7982元
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7229元
平均提高10.4%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
达到每人每年11429元
平均提高10.6%
全省孤儿
集中供养月人均标准由1630元
提高到1781元
增幅达9.2%
分散供养月人均标准由1190元
提高到1308元
增幅达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