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

——二论学习贯彻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
辽宁日报 2020年01月21日

本报评论员

“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对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9年一年来,全省上下始终秉承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的鲜明品格。牢牢把握监督这个第一职责。始终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注重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协同深化,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暂行办法》,协助省委制定《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切实解决“一惩了之”“一处了之”问题。真正实现了监督在前、震慑有力,实现了党内监督全覆盖,开创了管党治党新局面。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没有监督的制度,是靠不住的;没有监督的治理,不会有善治。净化修复辽宁政治生态任重而道远,必须突出监督、加强监督。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结合实际,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紧扣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的治理开展监督检查,使各方面的制度优势充分发挥、治理效能充分彰显。

要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委贯彻落实“1+8”文件,督促各地各部门履职尽责,抓好落实,坚决纠正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中存在的温差、落差、偏差等问题,确保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要突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监督,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压力进一步传导,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要坚决肃清薄熙来、王珉流毒和拉票贿选案恶劣影响,积极探索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路径方法,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探索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规范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四个监督”统筹推进,强化上下监督协同并进,强化派驻监督同向发力,着力加强派驻(派出)机构同纪委监委机关、驻在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巡视巡察机构、驻在部门单位机关纪委和地方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切实形成监督合力。(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