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辽宁日报 2020年01月21日

(上接第一版)省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一年来,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人大工作议题13项,给人大工作出思路、交任务、压担子,并在每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和立法工作等会议上都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全面加强对人大工作领导的做法,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特别是栗战书委员长的充分肯定,中国人大多家媒体,对在省委领导下的辽宁人大工作新气象新作为进行全面报道。

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常委会党组对机关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形成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及省委部署的整体合力,常委会党组两次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重要会议上作交流发言。梳理和完善制度性规定100余项,依靠制度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成功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系列活动,激发爱国主义精神,汇聚推动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正能量。

(二)坚持按需立法,立法质量扎实提高

一年来,常委会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主动适应振兴发展需要,制定5件、修改5件、废止1件、集中清理23件省本级地方性法规,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42件、自治县单行条例11件。

围绕辽宁振兴发展的关键问题立法。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修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增加亲清政商关系界定、政府诚信、行政许可事项设立等内容,细化首问负责制、追责免责等规定。制定企业权益保护条例,明确加强企业权益保护职责,营造更加有利于企业家安心发展的法治环境。制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完善失信惩戒机制,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推进诚信辽宁建设。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明确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全面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立法。认真落实省委交办的立法任务,组织起草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条例草案并予审议。制定全国首部省本级矿山综合治理条例,推动破解矿山空间布局分散、规模效益差、安全隐患多、转型升级慢等难题。制定河长湖长制条例,在全国首创设置水库库长和水电站站长,详细规定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

着眼民生重点问题立法。修改实施居委会组织法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办法和村委会选举办法,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实现。突出精细化和操作性,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积极回应代表建议,作出防止侵害道路公共交通驾驶员的法规性决定;审议医养结合促进条例草案,促进养老产业发展、保障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废止机构和编制管理条例;专项清理民营经济、科技创新、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省本级地方性法规,坚决维护法制统一。

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提前介入设区的市和自治县立法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和全面指导,避免重复立法,提升立法质量。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46件,对公民提出审查建议的5件规范性文件,依法作出妥善处理。大力推进省级备案审查平台向设区的市、自治县延伸,实现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

(三)坚持问题导向,监督力度和实效进一步增强

一年来,常委会紧扣全省中心工作,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3项,组织执法检查7项,开展专题询问3次、专题调研41项,作出决议决定9项。

围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重点工作监督。连续两年推动全省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和乡村振兴,持续激发乡镇内生动力,补齐乡村短板,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紧密关注全省经济运行情况,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贯彻落实。调研防范化解金融债务风险情况,促进提高忧患意识、增强应对本领、优化融资环境。调研培育壮大新动能,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实施,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调研科技创新体制改革情况,走访企业,征求意见建议,听取审议相关报告,推动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权、建设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平台、破解科技企业融资难题等。连续两年调研辽西北地区现代农业发展情况,针对产业链较短、要素活力不足等问题,建议提高产业化水平、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调研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提出放手发展等建议,补齐辽宁短板。检查渔业法实施情况,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建议加强渔业执法队伍建设、支持远洋捕捞、提升产业附加值等。检查中医药法实施情况,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调研通关便利化情况,促进优流程、提效率、降成本;跟踪监督对外开放,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调研旅游市场主体发展情况,跟踪监督乡村旅游,促进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围绕保运转、保民生,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坚持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持续推进全省预算联网和预算绩效管理。调研县区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严格把关预算调整方案,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针对调整支出项目,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考核,确保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与辽宁大学成立地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研究院,发挥智库作用。

围绕巩固提升绿色发展优势,加强生态环保监督。调研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听取审议报告;跟踪监督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听取审议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持续推进全省环境质量改善。组织全省四级人大、五级代表联动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查找出5个方面74个影响法律实施的具体问题。连续两年跟踪检查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确保饮用水安全。检查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督促有关国家机关把法律执行到位。调研农业绿色发展情况,推动实现全省农药和化肥使用量双下降。

围绕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加强民生保障监督。跟踪监督省重点输供水及二期配套工程建设,促进配套工程开工,其中净水厂建设由4座增加到20座,省政府适时明确了工程供水价格和工程还款资金来源。连续两年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深度贫困地区开展调研,提出具体建议,推进“两不愁、三保障”相关举措落实落地。连续两年关注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深入调研、明察暗访,听取审议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综合施策初见成效。检查高等教育法、就业促进法及我省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政府做大做强高校和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

围绕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加强社会治理监督。调研“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首次对15部重点法律法规知晓率进行第三方评估,听取审议报告,开展专题询问,促进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检查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情况,首次邀请行政法专家专题辅导并全程参与,开展案例剖析,听取审议报告,推动形成社会治理合力。调研依法打击和预防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情况,促进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调研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督促提升刑事审判质效。调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听取审议报告并作出决定,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申诉控告职能,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推动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和保护。

(四)坚持为民履职,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有效发挥

一年来,常委会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建立专门委员会联系代表工作机制,将42名基层全国人大代表和401名省人大代表编入专门委员会联系范围,创新渠道向代表推送立法、监督等方面工作信息,组织代表350余人次参与立法、监督等履职活动。加大培训力度,举办代表培训班3期,培训全国和省人大代表351人,提升代表的政治素质、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制定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保障代表出席率和活动实效。

深化和拓展“双联系”工作。拓宽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制定省人大常委会领导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的实施意见,先后5次与46名省人大代表座谈,倾听意见和建议。建设省人大代表履职信息化平台,初步实现人民群众实时表达诉求、四级人大及时了解工作动态、五级代表零距离交流互动。

提高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制定加强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审核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审核机制,规范审核流程,代表议案建议质量明显提升。改进办理方式,首次专项检查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加大重点议案建议督办力度,将3件代表议案、20件代表建议交由主任会议成员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督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15件代表议案,650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理完毕。

(五)坚持守初心、担使命,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一年来,常委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自身建设水平,为依法履职提供坚实保障。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注重学以致用,组织专题学习研讨12次,形成调研报告40余篇,“三保”、夜经济等12篇调研报告转化为代表议案建议。创新性开展“四个重温”教育,推进“守初心、担使命”五大行动;认真开展“10+2”专项整治,深入推进转学风、转文风、转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积极推进定点扶贫工作,形成常委会机关“一委一村”的结对帮扶工作格局。

深入讲好人大故事。创新制定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加强人大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优化人大门户网站,在省级主要媒体开辟人大专版专栏,与辽宁报刊传媒集团建立融媒体战略合作。深入挖掘、宣传和推介沈阳市沈河区人大运用“互联网+”激活代表履职、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大推动农村垃圾分类等典型经验,中央媒体予以报道。

提升全省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强化专项培训,举办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及人大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履职等各类培训班,培训660余人,培训效果良好。推动履职信息化、智能化,完善全省各级人大信息化管理机制,完成省市县三级备案审查、申控管理、代表履职等平台建设工作。召开全省市级人大秘书长工作交流会、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暨立法工作座谈会,加强上下联动,增强整体合力。

一年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不断规范和完善人事任免程序,依法有序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2人次,确保中央及省委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

一年来,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和全省对外开放,出访阿根廷、智利、肯尼亚等6个国家,接待日本、韩国、伊朗等8个团组;出席美国犹他州“金钉节”15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参加第四届中美省州立法机关合作论坛,深入推进经贸领域务实合作。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基本功和必修课;必须把党的领导贯穿在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按需立法,着力做好振兴发展急需、群众期盼强烈的立法,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效能;必须紧扣全省大局思考问题、围绕大局发挥依法监督作用,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实效性;必须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并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密切同代表和群众的联系,更好地发挥根本政治制度的显著优势;必须担当作为、开拓创新,深入研究人大工作特点和规律,持续深化建设“两个机关”、站位“两个一线”的新实践,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党中央决策及省委部署,我们在贯彻的深度、力度、效果上还有一定差距;对标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我们在立法质量、监督实效、代表主体作用发挥等方面,还有创新提升空间;按照建设“两个机关”、站位“两个一线”定位,我们还应在提高干部政治、业务素质,提高人大工作整体实效上下功夫;面对人民群众期盼,我们在回应群众关切、推动群众困难解决方面,还应更扎实、更有效地开展工作。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的主要任务

2020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建设“两个机关”、站位“两个一线”,实现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提升之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履行好各项职责,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把深入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推动全省各级人大把省委关于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关于完善立法和法律实施监督体制机制的意见,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成效上,进一步实现党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依托作用,有效调动社会各方面有序参与立法的积极性。紧扣民生急需,制定铁路安全保护、城镇燃气管理、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企业民主管理、电梯安全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8件法规,修改法治宣传教育、测绘条例,“打包”清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法规,研究论证粮食储备、天然林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生活垃圾分类等方面立法的可行性。坚持提前介入、加强审核把关,全面提高设区的市和自治县立法质量。

(三)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健全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把省本级地方性法规作为检查重点,加强对市、县人大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严格落实专题询问办法等规定,突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增强互动性;建立专题调研与议案建议衔接机制,有效增强调研实效。紧扣辽宁振兴发展需要,调研中发37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督促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加大工作力度,用好用足政策红利;检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省条例实施情况,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我省办法、慈善法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情况,推进依法治省、促进产业发展;调研“十三五”规划完成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准备情况,听取审议预决算和计划执行、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等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审议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调研就业促进法及我省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听取审议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医疗保障情况的报告,推动促进就业政策、社保政策全面落实;跟踪调研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情况,力争取得实效。推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法。加强司法监督,听取审议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司法公平正义;调研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推动突出问题解决;听取审议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检查公证法实施情况,规范公证行为。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和意见建议。及时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督促有关方面严格执行,确保重大事项决定权得到有效落实。

(四)严格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决贯彻党中央及省委人事安排意图,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强化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论证制定省人大人事任免办法,探索任后监督有效途径。

(五)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推动代表工作机制、载体和服务创新。健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机制,坚持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与列席代表座谈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所在代表团及代表小组活动,与固定联系的省人大代表保持制度化的工作联系;邀请更多代表参与专门委员会履职活动;更好发挥代表工作站、代表之家作用。构建更有效能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举办代表专题培训班,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信息平台功能,逐步形成集服务、联系、管理于一体的代表网络工作平台。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探索建立常委会统筹督办、专门委员会对口督办、代表工作部门综合协调的工作机制,深化主任会议成员和专门委员会督办重点议案建议工作,对年度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并向代表通报,提升办理“落实率”。完善代表述职制度和履职档案,评选“人民好代表”和“优秀代表建议”。

(六)大力加强自身建设。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不断深化理论和实践研究。确定2020年为机关作风建设成果年,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积极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主动加强对下工作联系,形成全省各级人大协同联动的工作局面。加强新闻宣传,全面反映全省各级人大依法履职成效,提升和扩大辽宁人大工作影响力。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坚定制度自信,讲好人大故事,展示辽宁形象。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作为开创新局面。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砥砺前行,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