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获批药品进口口岸

辽宁日报 2020年01月21日

本报讯 记者陶阳报道 1月20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获悉,沈阳市药品进口口岸的正式获批,使该市成为全国第24个拥有药品进口口岸的城市,同时,沈阳市的功能性口岸数量也已达到了9个。自此,沈阳结束了“只有进口药品、没有药品进口”的历史。

据了解,药品进口口岸的成功增设,对沈阳市的意义重大,不仅有利于促进医药产业发展,还将更好地服务人民健康用药需求。

据介绍,以沈阳为中心,半径150公里范围内,建设有本溪市、新民市、沈北新区、浑南区4个医药产业工业园区,构成了资源丰富、结构互补性强、技术关联度高的医药产业集群。药品进口口岸的增设为境内外投资者在沈阳设立药品企业提供了便利条件,企业能够直接参与国际药品大流通、大循环,可以尽快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迅速提高药品企业研发、生产、管理能力。

市民关注的药品价格方面,药品进口口岸的开通,使进口药品不再“绕道”大连、北京、天津等口岸入境沈阳,减少了企业进口药品及半成品、原辅材料的中间环节,缩短药品进购周期,降低药品成本,缓解人民群众使用进口药品贵、慢、难等突出问题,同时也有利于加强药品的安全监管。

下一步,沈阳市正式启动药品进口备案,优先组织临床急需、高质量的药品从沈阳航空口岸通关,以缓解进口药品用药难的现象,增强群众使用进口药品的可及性,降低用药成本。同时,加强进口药品上市后的安全监管,加大进口药品监督抽检力度,协调好进口药品通关、储运等环节的质量管理,为进口药品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另据了解,此次药品进口口岸的增设,再加上已开通的进境冰鲜水产品、水果、肉类、食用水生动物、种牛种马、观赏水生动物、鲜花、国际快件等8个功能性口岸,沈阳市功能性口岸数量已达到9个,形成了更为完备的口岸功能,对外开放平台通道得到进一步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