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提醒

购买烟花爆竹注意“三个识别”

辽宁日报 2020年01月17日

本报讯 记者赵铭报道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对省内147家烟花爆竹经销单位销售的300个批次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抽查合格率为79.7%,发现的质量问题分别是引燃装置、结构和材质、筒体、药量、爆竹计数误差等项目不合格。

本次抽查涵盖了个人燃放类的爆竹类、喷花类、升空类、玩具类、组合烟花类五大类烟花爆竹产品,发现54家经销单位、61个批次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合格。其中,爆竹类合格率85.3%,喷花类合格率100%,升空类合格率50%,玩具类合格率100%,组合烟花类合格率75.5%。

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烟花爆竹时,应做到“三个识别”,即识别销售商是否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识别烟花爆竹的产品类别,选择购买“个人燃放类”产品;识别产品的外观,选购的烟花爆竹应该无霉变、无变形、无漏药浮药,有警示语和清楚的中文燃放说明等。存放烟花爆竹时,应尽量缩短在家里存放的时间,注意做到“三个不要”,即不要靠近火源,不要淋雨受潮,不要储存量太大。

燃放烟花爆竹时,要做到“二个仔细、三个关注、四个注意”。“二个仔细”包括仔细阅读产品包装上的燃放说明,仔细阅读产品警示语。“三个关注”包括关注禁放区,关注燃放品摆放与周围设施的安全距离,关注风力和风向。“四个注意”是注意燃放品的正确摆放,注意点燃引火线姿态,注意引燃后出现的异常情况,注意手持燃放品的要领。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远离城市雨水井盖、污水井盖和其他排水设施,以免引燃、引爆排水管道中残留的易燃易爆气体,避免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