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及渤海生态保护修复 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辽宁日报 2020年01月12日

(上接第一版)

《整改方案》明确了4项主要任务,梳理细化为99项整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单位、督导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一是坚决扛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决扛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之以恒践行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补齐“四个短板”,做好“六项重点工作”,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深入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以新材料和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核心载体,布局建设一批国内顶尖的研发中心和制造业中心,开展一批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促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三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机结合,以问题整改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扩大督察整改工作成果。四是全面实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渤海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实现“清洁渤海、健康渤海、安全渤海”为战略目标,协同推进污染控制、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

《整改方案》从5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加强对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处理重大问题,指导、推动、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组织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专项督察。各市要强化督察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机制,统筹推进各项整改任务,确保问题整改见底、长效机制建立。省直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动整改工作合力。二是落实资金保障。全省各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统筹利用新增债券、财政专项资金和相关政策。整合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督察“回头看”及渤海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用好补偿资金,保护好生态敏感脆弱地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三是严格督导督查。将整改任务全部纳入全省统筹开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导督查工作中,每月调度一次,每季度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将整改任务逐项纳入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全程跟踪督办整改任务落实情况。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对各级领导班子进行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风向标”“指挥棒”“推进器”作用,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向纵深发展。四是严肃责任追究。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6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认真调查,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强化督察整改执纪问责,对发现督察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和“一刀切”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五是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及时宣传报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正确引导舆论方向。省及各市“一台一报一网”设立工作专栏,定期报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进展,公开典型案例及查处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接受群众监督。

下一步,辽宁省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坚决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