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下发2020年寒假期间规范办学工作的通知

整治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 严重者予以辞退

辽宁日报 2020年01月10日

本报讯 记者葛红霞报道 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严重者将予以解聘或辞退;严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日前,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年寒假期间规范办学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规范办学,重点治理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和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

在治理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方面,省教育厅要求,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私自违规办班补课、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对于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给予降职降薪等处理,严重者予以解聘或辞退。

在治理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方面,省教育厅明确,要严格校外培训机构教师资质审核制度,实行教师资质网上查验制度,不合格的纳入黑名单进行监管;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取消其办学资质。对问题频发、社会反映强烈的办学机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严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一旦发现坚决取消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严禁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严禁突出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严禁超前、超标、超时教学行为。对于不符合办学规定的校外培训机构、办学点,坚决予以取缔。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在寒假期间重点巡查培训机构集中的热点区域以及学校周边地区。一旦发现教师违规补课、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对无证无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黑补课班、培训机构实行“零容忍”,现场予以取缔或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对拒不整改、屡教不改的机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吊销办学许可和执照。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公开的举报电话、信箱等要保证畅通,及时受理、及时回复,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