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哈尔滨1月9日电(记者梁书斌) 朱洪福,生于1969年,1991年从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参加公安工作,历任黑龙江省虎林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治安科案件中队中队长、第二边防派出所驻所刑警中队中队长兼副所长。
2001年2月16日20时许,朱洪福在单位加班后往家走,行至建行住宅楼附近时,发现两名男子慌慌张张从他身后的楼内跑出。他立即亮明身份,上前盘查,刚刚实施了抢劫的歹徒仓皇逃窜。
朱洪福猛追几步,将一名歹徒按倒在地。该歹徒掏刀刺来,朱洪福抓住他不放,并鸣枪示警。另一歹徒见同伙被抓,举刀反扑过来。朱洪福一边努力压住身下的歹徒,一边向冲过来的歹徒开枪射击,将其击伤。此时,被压在身下的歹徒趁机猛刺朱洪福,中弹的歹徒也疯狂向他猛刺,朱洪福强忍剧痛又一次开枪击中受伤歹徒。子弹打光了,朱洪福仍死死抱住歹徒不放,歹徒又发疯似的向他猛刺。
朱洪福右手握枪,想从地上爬起,终因伤势过重,壮烈牺牲。经法医检验,朱洪福身中48刀,其中27刀贯穿胸腔和腹腔。在生死攸关之际,朱洪福用生命捍卫了一个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