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正在研讨案情。本报记者 崔振波 摄
本报记者 周 明 崔振波
近年来,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有力监督、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019年1月,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列入2019年重点工作,并确定了提前介入、多措并举、共同推进、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3月份,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视察组,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开展靶向监督。
4月10日,抚顺市人大常委会组织8家行政执法部门召开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协调推进会议。抚顺市检察院与市自然资源局等7家机关联合签署了《抚顺市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与行政机关加强协调的工作规则(试行)》,确定了信息共享、调查取证、参与检查、专家咨询、跟进监督、公益修复六方面协作内容,标志着全市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的确立,增强了公益诉讼在全市范围内的法律监督影响力。
在此期间,抚顺市住建局为市检察院提供全市22条黑臭水体分布图及黑臭水体整治情况资料。市水务局提供河长责任制政策文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发现问题清单等材料。市自然资源局通过协调专业测绘机构,为市检察院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现场勘查提供了技术支持和帮助。市检察院向市水务局移送河道管治问题线索30余条,形成了互相支持配合的工作氛围。
从2019年3月到9月,抚顺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会同县区人大共同开展包括公开送达、旁听庭审、受损公益恢复情况等在内的公益诉讼视察工作,助推公益诉讼深入开展。
从2018年的“零起点、高站位”到2019年的“规模化、多维度”,抚顺市检察机关通过采取诉前检察建议的工作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工作实效。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87件,立案38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52份,经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整改共恢复被毁损国有林地96.5亩,恢复各级集体林地中生态公益林123.1亩,共补植树木17288株;恢复、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10.56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域面积219亩……实现了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目的。
2019年10月25日,抚顺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决定围绕坚持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强化政府配合,建立公益保护共同体的工作理念;明确检察机关维护公共利益的五大典型领域和其他领域的工作范畴;检察机关行使公益诉讼调查权的各项举措及司法保障机制;明确诉前检察建议的宣告和公告送达方式;完善检察机关与公安、监察、审判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的线索移送和诉审衔接的协调机制;健全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会商研判等各项合作机制;明确政府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财政保障力度;强化对行政机关不接受、不落实诉前检察建议情况的监督保障机制;明确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监督权的边界意识;建立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线索奖励机制;加强公益诉讼普法宣传力度等方面内容,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
在谋划今年工作中,抚顺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已将《抚顺市河道管理条例》列入修改调研计划,明确规定河道污染治理相关责任主体和罚则。下一步,对其他与公益诉讼相关的本市地方性法规将列入立法计划,予以制定、完善,推进全市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