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徐铁英报道 自今年1月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在我省各地全面实施。这是1月3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长期以来,我省居民医保制度实施城乡分设,城乡居民不能享受均等化的医保公共服务。去年7月,省政府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制度同步整合,制度整合与做实市级统筹同步推进,制度“六统一”与经办体系、信息系统整合同步落实。各地积极行动,自今年1月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已在全省各地全面实施。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将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标准、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个统一”,消除了城乡间的待遇差距和政策差异,广大农村居民受益更多。城乡居民执行统一的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