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国忠: 将一生献给党的公安事业

辽宁日报 2020年01月03日

据新华社西安1月2日电(记者李亚楠) 邓国忠,1917年出生于陕北农村,11岁时便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并参加革命,1935年转为中共党员。

1935年12月,已满18周岁的邓国忠如愿转为中共党员。为了开辟新区工作,党中央决定抽调一批干部到中央党校学习培训,邓国忠被任命为中央党校团总支书记。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邓国忠投身于陕甘宁边区的革命工作。1941年定边市成立公安局,邓国忠任局长,采取六大管理措施维护社会治安。

新中国成立后,邓国忠负责组建了宁夏各级公安机构,后调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安厅和西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工作。1953年调往陕西省公安厅主持常委工作并分管侦查、劳改工作,其间指挥抓获了300多名反革命分子。

1964年,邓国忠主持陕西省委监察委员会常务工作,“文革”中受到迫害。1972年又重新回到工作岗位,先后在革委会政法组、高级人民法院中担任领导职务。1978年后历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等职。1983年任陕西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法制委员会主任、省人大党组成员。

1990年,73岁高龄的邓国忠离开了工作岗位,2000年因病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