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辽宁日报 2019年12月31日

本报讯 记者王坤报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警示教育作用,12月30日,省纪委监委通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这6起案例分别是:

沈阳市铁西区四方台镇原党委书记赵志刚违规公款消费等问题。2013年年初至2014年5月,赵志刚多次安排工作人员使用公款购买香烟,用于单位招待及个人使用,金额共计17335元。2013年1月至12月,赵志刚还违规使用党建经费为相关人员报销公务交通费1700元。赵志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大连市金普新区杏树街道党工委书记张家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1月,张家强借外出考察之机,带队到某国家4A级景区旅游,并将1840元门票在单位报销。张家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鞍山市海城市腾鳌实验学校副校级干部周吉斌违规大办婚丧喜庆问题。周吉斌借其子结婚之机,于2019年5月10日和18日先后两次操办婚宴32桌,违规收受下属人员礼金1.69万元,造成不良影响。周吉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纪所得。

辽阳西部开发供暖管理处法定代表人王世军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6月至2019年5月,王世军长期使用单位车辆接送其上下班,还因私使用该车参加婚礼,跨省出长途。王世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锦州市义县刘龙台镇原党委书记王树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8月,王树廷以其孙子出生为由,收受下属人员礼金4.32万元。王树廷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王树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阜新市煤炭转型发展局原局长、党组书记狄英全违规发放津贴福利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4月,狄英全违规同意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费34.8万元,2015年5月,阜新市财政局在检查中发现狄英全违规行为,并责令予以清退。2016年4月,狄英全又以开展相关业务检查评比活动为由,违规同意为下属工作人员发放奖金3万元。此外,狄英全还于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违规同意为某工勤人员发放补助,金额共计3.48万元。狄英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省纪委监委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把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更自觉行动,主动担当作为,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紧盯辽宁地区相对多发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紧盯“不吃公款吃老板”、特供烟酒“一桌餐”、违规支出变通下账、分批异地操办酒席、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零容忍”,保持严厉惩治的高压态势,坚决防止“疲劳综合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性修养,切实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抵制歪风邪气、弘扬优良作风上发挥“头雁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