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启动2020年度 慢性病新增人员检诊认定

辽宁日报 2019年12月25日

本报讯 记者王荣琦报道 12月24日,记者从大连市医保局获悉,大连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原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Ⅰ类(以下简称“慢性病”)新增人员检诊认定工作将于2020年1月3日开始启动,已经于2019年10月份申请城镇居民慢性病检诊认定的人员,不用再去申请认定,由于政策调整,如有增加的病种可以申请认定。

病种范围包括冠心病(专指心绞痛和心肌梗塞)、高血压(Ш期合并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成年人糖尿病(具有合并症和并发症)、系统性红斑狼疮(限成年人)、强直性脊柱炎、结核病、慢性病毒性肝炎(含抗病毒治疗)、精神分裂症9种。值得注意的是,各区县(市)的慢性病检诊工作由当地经办机构负责组织安排认定。各区县(市)居住在大连市内的人或者大连市内居住在各区县(市)的人可就近参检。大连市参保的异地安置人员必须回本市指定的检诊医院参加统一检诊。检诊结束后,大连市医保中心及各区县(市)医保经办部门将选取部分检诊合格人员进行复检。需参加复检人员,拒绝参加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不享受补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