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危树隐患 保障高铁安全

辽宁日报 2019年12月24日

本报讯 记者侯永锋报道 日前,省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锦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锦州铁检院)成功办理了沈铁检察系统首例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今年7月,锦州铁检院在铁路线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发现,京沈客运专线途经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的部分路段铁路安全保护区内存在大量侵界树木。这些树木均高于铁路高架桥桥面,且处于生长期内,受风力等自然条件影响,随时可能遮挡司机视线或造成高铁接触网短路断电,严重危及高铁运行安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赋予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显然,涉及高铁安全的案件属于“等”外安全生产领域,类似案件在省内没有先例。

省检察院沈铁分院对此案高度重视,积极请示省检察院给予指导。12月11日,锦州铁检院向阜新县政府公开送达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要求其清除其境内危及京沈客运专线运行安全的侵界树木隐患。收到建议书后,阜新县政府立即着手组织开展侵界树木隐患治理工作,目前已将侵界树木全部伐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