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将市民信用积分纳入单位招聘考察内容

辽宁日报 2019年12月20日

本报讯 记者杨少明报道 从明年起,在大连,市民必须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文明要求——2020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大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将市民日常行为纳入地方性法规体系加以规范。

这是大连市继2014年8月出台《大连市志愿服务条例》后,推出的第二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专项地方法规。两部条例共同构筑起大连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

《条例》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逻辑主线,从公共场所、公共秩序、文明出行、诚信经营等方面,对公民的文明行为提出倡导;对见义勇为、志愿服务、慈善捐赠等行为,在倡导的基础上,细化了鼓励与支持措施,形成了具有大连市特点的文明行为规范体系。《条例》中一个引人关注的规定是,文明行为将与就业产生密切联系。按照《条例》规定,大连市将建立文明行为信用激励机制,建立文明行为信用积分制度,将公民的文明行为信用积分纳入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对公民文明行为给予激励。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文明行为信用积分情况将纳入考察内容。

按照规定,大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事机构将定期对全市文明促进工作进行评估,对于需要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清单,要向社会公布。市及区县(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综合整治工作机制,采取重点监管、联合执法等方式,有效遏制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对于社会反响强烈、群众反映集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不文明行为,大连市将设立曝光平台依法予以曝光。大连市还将建立统一的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和查处不文明行为,并将处理结果向投诉人、举报人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