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侯永锋报道 垄断建平县城废旧纸壳收购生意,涉黑案件主犯冯某某一审获刑17年。日前,由建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冯某某为首的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放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在建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检方指控:2016年4月,以被告人冯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位于建平县红山街道的纸壳打包站为经营实体,先是雇用被告人朱某某、陈某某、于某、王某、邱某某,后又与被告人白某某、刘某某、王某某等人合伙。在冯某某的组织、领导、指挥下,上述人等分工合作、相互配合,采取拦截收购纸壳车辆、向交警举报、拖压纸壳款等暴力、软暴力方式,欺压群众,有组织地进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并有放火、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对建平县城的废旧纸壳收购行业的垄断。
庭审当天,检方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相关证据,与9名辩护人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就定罪量刑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在最后陈述阶段,9名被告人均在不同程度上表示认罪悔罪。
建平县人民法院当庭作出判决,对9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7年至1年1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