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对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规律性认识

辽宁日报 2019年12月19日

徐雪闪 方世南

核心提示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美丽中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阐明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的重要地位,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制度遵循。我们要深化对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加快制度创新,以更加科学完备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在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中绘就绿水青山的美丽画卷。

用整体性思维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制度

生态环境是具有整体性、联动性、复杂性、不确定性、跨区域性以及长期性等多种因素构成的有机系统,要用整体性思维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制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整体高质量发展。

不管是大气污染治理还是水污染治理,哪类环境问题都不是单纯某个区域的问题,必须从整体出发,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基础上协商一致,推进生态治理区域合作,建立跨区域和跨部门的生态协同治理机构,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制定配套政策,推行城乡协同治理模式,大力开展全流域、跨区域的生态联防联控和多污染物综合防治与统一监管,实现跨区域生态联合执法。党的十九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突出位置,生态文明建设成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整体全面提升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这也意味着要通过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而推动社会整体文明全面提升。因此,要结合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围绕区域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目标,将新发展理念融入政策实施、体制创新、项目建设中,始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发挥各自区域优势,不断加强统筹协同,充分挖掘发展潜力,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推动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良性互动

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是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生态文明制度来源于基层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是宏观长远的统筹和整体统一的优化,基层实践的实效是检验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金石。基层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为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提供了深厚的实践经验,而制度自上而下的执行则需要各层级领导干部保持良性互动,汇聚自下而上的动力,呼应基层的发展意愿。基层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国家总体生态文明制度的支持、指导和保障,如果没有顶层设计的支持,就难以克服基层固有的地域或文化局限性,生态文明建设就容易流于碎片化。

就生态文明制度的顶层设计而言,《决定》作出明确规定和系统部署,为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从更高层面上解决了基层实践发展的瓶颈问题,是跨越地区、文化、发展状况等差异而具有长远性、根本性、全局性、系统性的顶层设计。从生态文明制度的基层实践来看,要遵从顶层设计的制度安排,在总体制度所设定的框架内,坚持现实性和前瞻性原则,结合自身条件和特点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发展规划,围绕长期的一线工作实践,根据实际生态环境和工作进度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法规,使生态文明制度深深扎根在基层实践中。同时,积极动员和整合基层民众的广泛参与,集思广益,寻求顶层设计和基层实际之间的契合。注重系统集成,实行分类指导,完善地方环境立法,弥补国家层面法规制度一定程度上的滞后性和部分空白。生态文明制度的顶层设计只有呼应基层群众的意愿,对接基层实践的探索,注重“顶层”与“基层”的良性互动和有效对接,生态文明建设才能蹄疾步稳地向前推进。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执行力建设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切实将生态文明制度落到实处,才能将生态文明制度优势源源不断地转化为生态治理效能。

首先,党委、政府要增强生态文明制度意识,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生态观,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之基,自觉扛起绿色发展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对生态文明制度的宣传贯彻,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力量,成为规范人们现实生产生活的行为准则。

其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和技术手段,制定配套政策,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并划分管理职责,压实责任、严肃追责,建立起一套制度执行的闭环流程。比如,设立能源及减排和任期绿化目标等工作责任制,把生态文明建设绩效纳入党委、政府及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建立地区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建设保护绩效评价体系。同时,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水平反映的是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领导能力。要提高生态行政能力,建立有效的执行和管理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生态补偿等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强资源环境等部门的执法力量,优化行政资源及相应的财政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最后,加强制度化有效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使生态文明法规制度监督同国家机关的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实现监督全方位化。比如,涉及到公众环境权益的项目建设和发展规划,要自觉公开环境信息,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把能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

积极参与生态治理的国际合作

生态问题是典型的全球性问题。实现国家间的合作,加快全球生态治理进程,是世界各国保护地球村的共同任务。

西方发达国家比我们更早进入工业社会,他们一些先进的环保制度、模式、机制及环境外交政策等都值得我们借鉴。建立中外生态合作机制,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要主动适应生态危机和生态治理全球化的趋势,积极推动生态绿色外交,通过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相互学习和借鉴研究成果与经验,凝聚生态治理智慧,努力提高我国环境保护和灾害应对能力与水平。积极参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谈判,引导推动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通过签订国际条约和协定等多种方式,促进世界各国积极投入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一道,共同应对全球性环境难题和环境治理难题,有效保护人类共同居住的地球。

我们要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发展我国先进生态技术、总结我国生态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大力呼吁世界各国增强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合作,摒弃意识形态差异和各自利益诉求,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整体合力,采取国际分工、国际合作和国际技术互补、国际生态治理协商共治等方式,应对和解决全球性环境污染问题,整体提高全球生态治理绩效,提升全球生态治理现代化水平,将生态危机转化为推动全球绿色发展的良好契机。

发挥生态文化的以文育人作用

解决自然生态问题需要着手化解社会生态矛盾。只有加强生态文化建设,才能从根本上涵养生态文明制度,从而将绿色发展理念渗透贯穿于经济、政治、社会等建设的各个方面,也才能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的和谐共生发展。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加强生态文明舆论宣传,形成生态道德文化制度,让“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着力提升全民生态意识,加强生态道德建设,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自觉行动能力,构造全社会的“自律体系”,将生态理念落实到具体行动和实践中。

完善生态环境教育与公众参与制度,促进民间环保组织健康发展,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呼吁理性的公众参与和多方社会力量的加入,鼓励民众积极表达生态诉求。要强化全民生态责任,从切实保障公民享受优质生态环境权益和敦促公民履行生态责任两方面同时入手,注重引导公众树立现代环境公益意识和环境权利意识,改变过去以人类自身利益为中心、不顾自然承载力而任意开发利用自然的观念和做法,实现生产、生活的绿色转型,推动绿色消费、绿色产业和绿色经济的发展。

党政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执政观、政绩观,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荣誉感,进一步规范大众传媒的生态责任,推动生态文明价值观念、知识进教材、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构筑党政、企业、社区、家庭、个人齐心协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格局。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文为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资助“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项目编号18JZD007)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