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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我省进一步提高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为263万城乡老年居民发放了高龄养老金;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月人均提高133元,调整后达到月人均2608元;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一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标准调整后分别达到每月2481元、1940元、1136元;提高失业金标准,今年向49.4万人次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发放价格补贴2958万元;下大力气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截至11月底,全省办理农民工欠薪案件577件,为1.84万名农民工追偿工资3.2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