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划定露天烧烤区域 违规最高罚两万元

辽宁日报 2019年12月18日

本报讯 记者陶阳报道 12月17日记者获悉,《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明年起,沈阳市将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程度,划定机动车行驶区域、时段,并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划定露天烧烤区域和时段并向社会公布。

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沈阳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条例。条例多条款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据了解,沈阳市将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程度,划定并公布禁止或者限制机动车行驶的区域、时段和车型以及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设置显著警示标志,在禁行、禁用区域,相关车辆将禁止驶入。

在施工扬尘防治方面,沈阳市施工工地出入口应当公示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负责人、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施工工地周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在48小时内未能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按照规定,未采取相应防尘措施的,将被处最高10万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在餐饮业管理方面,沈阳市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和单位食堂应当将油烟通过专用烟道达标排放,不得将油烟通过私挖地沟、下水管道等方式排放,防止对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污染。违反此规定将被处最高5万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值得一提的是,沈阳市还将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划定露天烧烤区域和时段并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区域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将被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5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沈阳市还要求在禁止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采取油烟净化措施。违反此规定,将被责令限期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处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应对重污染天气方面,沈阳市还将依据重污染天气预报信息,确定预警等级,并根据不同污染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公众健康提示。具体措施包括责令有关企业立即停产或者限产、限排,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