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金晓玲报道 担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任务以来,沈阳市以先行先试破题,致力于探索行之有效的机制、举措、途径、模式,破除创新发展道路上的各种阻碍。12月13日,记者从沈阳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截至目前,国家授权沈阳先行先试的27项创新改革任务已全面完成。国家全创改工作评估组终期评估验收意见中指出,沈阳市在创新改革方面持续发力、不断进步,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2016年6月,国务院批复京津冀、沈阳等地区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要求各地努力在科技成果转化、金融创新等方面取得改革突破。对照国家授权先行先试的27项任务,3年多来,沈阳市建立台账,有计划、分步骤,系统推进落实。
在造成科技成果转化不畅的诸多原因中,缺乏有效的产权激励无疑是十分重要的一个。2017年,包含多项创新突破举措的《沈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制定出台,明确提出,允许高校院所自主选择定价和协议定价方式,通过签订授权合同确定具体处置方式;允许高校院所自主确定成果转化收益的分配比例,可提取70%及以上的转化所得收益用于科技成果完成人以及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奖励。在该政策支持下,东北大学、沈阳工业大学积极开展试点,科研团队收益最高可达92%、95%。
创新改革的“撬动”作用已经显现。目前,沈阳已搭建起涵盖科技成果、技术需求、科技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等多种元素,市与县(市)区联动、高校院所与企业互动、中介机构与投资机构推动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平台。截至今年9月末,全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2641项,在沈阳转化966项,在全省占比为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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