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定 林草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辽宁日报 2019年12月14日

本报讯 记者胡海林报道 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危险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日前,我省制订下发《辽宁省危险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建立和完善危险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体系。

依据危险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发生性质、危害程度、发生范围,《预案》将灾害预警级别从高至低分为4级。

当我省出现4种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之一时,即启动预案:一是首次发生(发现)国(境)外传入,可直接造成树木死亡和草原植被严重毁坏,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的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二是首次发生(发现)由国外或省外传入的国家林业和草原检疫性有害生物灾害;三是省内补充林业检疫对象区域成灾面积2万亩以上,草原检疫对象区域成灾面积5万亩以上;当年突发林业有害生物区域成灾面积5万亩以上,草原有害生物区域成灾面积10万亩以上;四是常发性林业有害生物区域成灾面积10万亩以上,草原有害生物区域成灾面积15万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