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专项救治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辽宁日报 2019年12月13日

(上接第一版)

“截至目前,我省大病专项救治病种不止21种,已扩大到25种。今年我省又新增4个病种,分别是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和艾滋病机会感染。”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工作人员张良海说。群众负担较重的大部分重大疾病均被纳入专项救治范围。对2019年新增病种和新发病患者,在摸清底数后,实行建档管理,发现一例,建档一例,治愈一例,销号一例。

2017年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开展以来,贫困人口的医疗费用负担大幅下降,全省累计核实病例3.1万人,完成救治患者3.06万人,达到98.62%,基本实现了应治尽治的目标;总体报销比例达到86.05%,比开展大病专项救治前提高38.01%。

此外,为切实减轻农村贫困患者的就医负担,我省还加大大病保险倾斜支持力度,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降低起付线50%等优惠政策;以市中心医院和县人民医院为主体的115家定点救治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农村贫困患者到定点医院救治优先安排诊疗;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制度。

“咱们这些得到大病专项救治的患者住院时,不用交押金,结算时只交自费的那部分就行。”和常女士同病房的另外一名患者说,自己出院后还可以到商业保险部门去报销一部分,听说是医疗补充保险,是政府替患者缴的。

医疗补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后,为贫困人口购买的医疗补充保险,对大病、特殊慢性病、长期慢性病医药费个人负担部分再报销80%,群众将其称为“第四重”保障。据承保公司测算,到年底全省预计赔付资金可达到1.3亿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付医药费负担大大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