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治安特业服务管理办法》明年施行

申办《特种行业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制

辽宁日报 2019年12月13日

本报讯 记者侯永锋报道 申办《特种行业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制;除上级公安机关组织或者批准以外,不得跨行政区域对治安特业进行检查;公安机关应当落实“最多跑一次”相关规定,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理手续,推行网上办事……日前,我省出台《辽宁省治安特业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从事旅馆业、公章刻制业经营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申办《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材料、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经营场所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及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办《特种行业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制。公安机关收到经申请人签章的告知承诺书以及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材料后,能够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即时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人不选择告知承诺方式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行政许可。

根据《办法》,取得旅馆业、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经营者,改建、扩建营业场所,变更名称、地址、布局设施、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停业、转业的,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的县公安机关依法变更或者注销。

《办法》要求,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开展治安检查,应当制定计划,经批准后实施。在检查中,应当最大限度地减少频次,尽量避免或者减少对经营者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对知晓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除上级公安机关组织或者批准以外,不得跨行政区域对治安特业进行检查。

公安机关对治安特业进行检查时,应当不少于2人,并主动出示人民警察证件和规定的检查证件,不得从事与职务无关的活动。对治安特业进行检查,实行治安检查登记制度。检查结果由执法人员和被检查方签字确认。

《办法》所称治安特业包括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典当业、开锁业、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机动车维修业、按摩服务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