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完成评定工作

辽宁日报 2019年12月13日

本报讯 记者李万东报道 12月4日,葫芦岛市与龙港区文化和旅游局相关工作人员到“葫芦岛一诺葫芦工艺品制作中心”,为企业颁发“葫芦岛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牌匾。至此,葫芦岛市第二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重点文化企业评审认定工作圆满完成。

开展第二批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重点文化企业评审认定,是推进葫芦岛市文化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园区加速发展的基础工程和有效途径。通过评审认定,调动了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立了行业管理和服务体系,掌握了产业发展的问题和症结,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帮扶和指导,得到了文化企业的认可和欢迎。尤其是在评审认定中,葫芦岛市将乡村旅游企业、休闲农业企业、创意服务企业等吸收进来,贯彻了文旅融合的精神要义,体现了“文化+”的产业发展趋势,壮大了文化产业体量。

今后,葫芦岛市文旅部门将以现有1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2家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12家市级重点文化企业为基础,着力培育主营收入超亿元的“小巨人”企业、超大型标准的规模以上企业,着力培育有知名度的“葫字号”文化品牌、有影响力的“辽字号”文化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