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引进人才篇
1.积极引进一批带技术、带项目、带团队的高级以上人才。对全职引进的高级以上人才,给予5万元至100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将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年内给予返还,在阜新按住房标准首次购买住房的给予购房款20%的补贴,租房的最多可享受5年每月700元至3000元的租房补贴。对全职引进高级以上人才较多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给予1万元至20万元奖励。
2.积极引进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对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和省级“瞪羚”“独角兽”企业,按当年实际贷款额度和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以贷款总额最高1000万元给予最多3年贷款贴息。对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新创办的企业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自企业投产起,3年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奖励给企业。
3.积极引进一批企业发展所需的高校毕业生。鼓励企业建立实习基地,对与高校院所联办具有一定规模且引才作用显著的大学生实习基地,给予1万元至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收入超过1亿元的规模以上企业引进的、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在阜新首次购买住房的给予1万元至5万元的购房补贴。
4.积极引进一批高学历人才。重点引进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和“双一流”本科毕业生,服务阜新市重点企业和乡镇。对高学历人才三年行动计划引进的,服务期内给予每月200元至700元的租房补贴,服务期满在阜新首次购买住房的给予5万元至10万元的购房补贴,同时可申请最高80万元额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引进的高学历人才纳入阜新市年轻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择优提拔使用,拓宽引进人才成长渠道。
5.积极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建立编制机动使用机制,对财政供养的公立医院、职业院校等事业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用人单位使用本单位空余编制进行聘用,财政部门按照聘用合同拨付引进人才的工资、补贴等。
6.柔性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科技共建,支持柔性引进的专家人才到基层一线开展课题攻关、成果转化、工艺改造、项目开发等活动,对成效明显的团队和个人给予5万元至20万元奖励。
精准培育人才篇
7.建设一支担当作为的党政干部人才队伍。坚持围绕转型发展需要,加强党政干部人才的培养、管理和使用,优选优培优用年轻干部,制定干部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树立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用人导向,组织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评选活动,全市每年选树100名左右先进典型,市委、市政府予以表奖,优先晋升职务职级。
8.建设一支具有国际视野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每年组织100名优秀企业家人才赴上海、江苏等地区知名企业学习考察,到大连高级经理学院等院校参加培训,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每年邀请国内知名企业家和高校专家来阜开办论坛和授课10次,提升企业家经营管理能力。推荐优秀科技型企业家到高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兼职。
9.建设一支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支持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对一年输送50名以上毕业生、且与本地企业签订3年劳动合同的职业(技工)院校,按照每人1000元给予奖励。对新晋升高级技师的企业在职职工给予连续2年每月500元职业津贴,对新晋升技师的企业在职职工给予连续2年每月300元职业津贴。
10.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开展农村实用人才集中培训,每年给予10万元培训补贴。对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1万元至5万元一次性经费支持。充分发挥金融助理作用,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贷款支持力度。
11.建设一支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加强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培训,对报考人员给予免费培训,对新通过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给予5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工作者给予每月100元至200元的职业津贴。对发挥作用较好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给予3万元至5万元的一次性经费支持。
用好用活人才篇
12.打造创新创业平台。对新建立的国家和省级创新创业平台,给予5万元至50万元的一次性经费支持,对创新创业平台领衔人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现有发挥作用好的创新创业平台,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2万元至5万元一次性的经费支持。
13.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对购买科技成果实施转化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实质性合作,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给予科技成果购买额或项目合作经费付款额20%的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承办与我市转型振兴、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国家级、省级重要学术交流活动,按照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4.打造人才发挥作用平台。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离岗时间一般为3年至5年。离岗创业期间,原单位停发离岗创业人员工资,保留其人事关系和评先选优、职称评聘等权利,正常晋升其档案工资。支持专家人才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技术推广、农业产业开发、医疗卫生服务,给予1000元至5000元经费支持。在各县区设立人才工作服务站,每年给予2万元经费补助,并选派高学历人才和优秀人才驻站担任人才服务专员。
15.打造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平台。深化开发区(园区)管理、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推行“管委会+公司”的运行机制,实行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与开发运营企业分离;赋予开发区(园区)中层干部管理权和核定编制内自主用人权;强化以绩效定待遇的导向,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奖惩制度,运营公司人员薪酬比照属地国有企业相关办法执行。对于完成高质量发展年度目标的开发区(园区),可按设定薪酬全额相应比例领取工资,工资总额最高为当地同条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的2倍。
倾心留住人才篇
16.用职称待遇留人。鼓励教师、医生等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对有县以下对口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优先推荐其晋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对高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引进或入选的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可不受岗位比例限制,直接特聘到二级、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开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深入龙头企业和基层一线开展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大型民营企业,赋予职称评审自主权限。
17.用优质服务留人。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打造公共服务综合体,实现人才服务“一站式”办结。对产业园运营主体,5年内按照入驻企业对市本级和区本级所作贡献财力实得部分,给予40%奖励;对入驻园区企业,5年内根据上年对地方经济实际贡献额度,给予地方经济贡献50%奖励;对入驻产业园的派遣、外包类企业,年度营业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5万元至10万元奖励,年度营业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给予1万元至3万元奖励。运营主体对入驻产业园企业,连续三年给予用房租金补助。
18.用激励机制留人。每两年开展一次“阜新英才”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评选“阜新市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阜新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阜新大工匠”“阜新市拔尖农村实用人才”各3名,每人给予5万元奖励。对阜新市新获得国家级、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5名的选手,分别给予5000元至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19.用有力保障留人。建设人才公寓,为全职引进的高级以上人才提供住房。建立人才诊疗服务制度,在市属三甲医院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挂号就诊,定期安排体检疗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等人才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自主择校。对符合条件的本科以上学历及中专以上技能人才实行“零门槛”落户,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