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董翰博报道 “飞地经济”正在为辽宁“飞”出发展新动能。去年至今,全省已设立省级飞地园区72个、市级飞地园区107个,签约落地飞地项目超过1100个,总投资近1500亿元。
12月10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发展改革委、朝阳市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推进“飞地经济”发展的有关情况。据介绍,“飞地经济”在省内各地已经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不仅催动一些地区县域经济强势增长,一批产业项目也在省级“飞地经济”园区内加快落地。
发展“飞地经济”,是省委、省政府站在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战略高度,着眼补齐县域经济短板、壮大乡村经济实力谋划的重要举措。在政策方面,我省于去年底出台了《辽宁省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要素保障,在资金、土地、人才等方面提出13项具体政策措施,明确了合作与分享机制、考评奖励办法,有效促进了各地区和各级政府部门招商引资的积极性;省内各市均制定了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沈阳、葫芦岛、抚顺、盘锦等地设立了额度较高的“以奖代补”资金,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贴息补助和奖励。
在搭建平台方面,为发挥省级以上开发区龙头带动作用,引导项目向园区集中,我省研究确立了第一批72个省级“飞地经济”园区,规划区域面积158平方公里,纳入省级政策支持和考评范围。目前,省级园区已签约落地项目600余个,总投资约1000亿元,成为全省飞地项目落地的重要平台。各市也依托飞地园区,围绕延伸产业链引项目、抓招商,主动与其他地区开展多种形式合作。随着项目加快落地,大连、鞍山、辽阳等市积极扩展飞地园区面积,提高园区项目承载力。
在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助力乡村振兴方面,“飞地经济”正在显效。省内各市明确乡镇飞地项目利益分享机制,调动乡镇抓项目、促发展的积极性,切实解决乡镇有资源无产业、有项目无土地、有期盼无干劲问题。阜新市预计今年对乡镇税收分成将突破亿元;葫芦岛市专门在经济开发区内划出1500亩土地,作为建昌县“飞地经济”园区,财政收入全部分给建昌县,力促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