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乐报道 省内居民身份证制发周期再度压缩。12月4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从本月起,省内居民身份证制发周期再度调整,邮政速递证由原来9个工作日压缩为省内市、县城区范围内7个工作日,农村及其他偏远地区9个工作日投递到办证群众手中;普通邮寄证17个工作日投递到受理地公安机关的办证大厅或派出所,办证人携带领取凭证自行前往领取证件。
按照省委、省政府“发展环境最优省”和省公安厅党委在优化营商环境中“争先锋、打头阵、当排头”的总体工作部署,省公安厅紧紧围绕“程序最简、距离最近、时限最短、体验最优”的工作目标,积极拓思路、畅渠道、想办法。经过前期的准备和试点运行,现已圆满完成省内居民身份证制证周期压缩工作。目前,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沈阳市公安局、大连市公安局3个制证中心进一步压缩制证时限。同时,省公安厅还积极协调邮寄速递部门,上门承揽业务,最大限度地压缩寄递时限,确保证件第一时间安全平稳地递达百姓手中。
据了解,相比以往,由2004年1月施行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身份证制发周期为60日,到2010年调整制发周期为25个工作日、交通不便地区为35个工作日,再到2012年制发周期改为速递证15个工作日、普通证件25个工作日,又到如今最短7个工作日,这已经是我省第四次调整居民身份证制发周期。此次居民身份证制发周期的再次压缩,使我省居民身份证制发周期在全国各省中保持领先位置。
“此次制证提速,既是辽宁公安优化服务、惠民为民的实事,也为辽宁大地筑巢引凤、招贤纳士提供了最有力、最实际、最贴心的服务。”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还提示,此次压缩制发周期不包括全国跨省、省内跨市、县(区)居民身份证的异地受理。